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印花税要缴纳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印花税要缴纳吗?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印花税需不需要缴纳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的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因此,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二、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
  
  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一般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企业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涉及到许多项目的内容,所以在转让和准备购买之前,我们需要对土地使用权转让方面有足够的了解,对相关事宜进行处理,对土地转让协议进行仔细的查看,如果存在问题的话一定要及时处理,当前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印花税征收问题,国家是要求征收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量刑立案标准是什么?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对于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和损害的犯罪分子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但有些人因为财富或者其他原因愿意铤而......


·民事纠纷私了双方要签协议吗
      民事纠纷的原因很多。当民事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如果他们能够谈判,就可以避免司法程序的麻烦。民事纠纷发生后,......


·公司债券承销流程是什么?
      公司债券承销流程是什么?很多上市公司都会发行债券来增加公司的收入,债权的发行也是有流程的,是要承包给证券公司进行销售。债券的销售又有很多种方......


·租店面违约的情况下房东怎样赔偿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
      租店面违约的情况下房东怎样赔偿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


·法律上申请交强险多久能赔偿多少钱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较大的提高,私家车也成为了每一家的必备品之一。对于汽车,可不仅仅是购买就可以上路的,为了车主和他人的安......


·蚂蚁花呗借款利息是怎么计算的
      蚂蚁花呗借款利息是怎么计算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各种现代化的软件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拿支付宝来说,支付宝的出现可以说使人们对自己金......


·一、买卖不破租赁补充规定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补充规定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补充规定是出租人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使得承租人有充分时间另找房屋租赁或者熟悉和适应......


·一、上海职工死亡丧葬费标准是什么?
      一、上海职工死亡丧葬费标准是什么?(一)待遇项目和标准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怎么理解要约生效时间?
      一个合同是会通过两个阶段的,分别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会经历发出要约、制定要约等步骤的。那么,在要约中是有很多时间规定的。怎么理解要约生效时间......


·夫妻结婚后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么我国《婚姻法》第
      夫妻结婚后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么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银行短期贷款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
      银行短期贷款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银行对于各大中小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角色。因为银行可以为企业提供贷款。当初企业处理一些临时性资金的问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