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驳回认定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

当今社会存在着劳务关系的纠纷,劳动关系的认定是指劳动者得到认定就可以享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能被确定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工伤赔偿等方面都有可能减少,甚至拿不到应有的赔偿。那么,驳回认定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
  
  一、驳回劳动关系判决是什么意思?
  因原告无任何证据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等原因,故法院最终依法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请。也就是说驳回劳动关系判决。
  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确立劳动关系,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另外,注意收集以下证据,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归纳来说,劳动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凭证、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的证明、其他可以作为旁证的证明。需要特别说明的,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等、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等也属于有效证据。总之一句话,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可以通过向法院上诉的方式来证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的时候会出现驳回认定劳动关系判决,对于这一判决,意思就是经认定不存在劳动关系,法院给予驳回上诉。所有只有清楚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才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才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个人到哪里申请工伤鉴定?
      个人到哪里申请工伤鉴定?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


·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的结果关系到工伤劳动者可以获得多少赔偿,但实践中,许多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对如何申请工伤赔偿并不了解,这导致了工伤劳动者无法很好......


·商标在什么情况下被抢注?
      商标在什么情况下被抢注?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


·服刑人员在狱中被狱警欺辱怎样维权?
      服刑人员在狱中被狱警欺辱怎样维权?一、服刑人员在狱中被狱警欺辱怎样维权?根据法律规定,监狱人民警察对罪犯执行刑罚,要保障罪犯的人身安全和合......


·在合肥他项权证时间是多久
      合肥他项权证时间是多久?他项权证没有时间限制,他项权证的时间是还款时间,没有在约定的还款时间内还款的,他项权人可行使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一、醉驾血液210酒精度判多久?
      一、醉驾血液210酒精度判多久?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


·房屋拆迁补偿的含义以及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的含义以及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一、房屋拆迁补偿的含义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认定组织卖淫罪要注意什么?
      认定组织卖淫罪要注意什么?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根据刑法规定,本罪只处罚组织者,对于一般参与卖淫者则不以犯罪论处,而通常按照违反治安管理......


·酌定不起诉的定义是怎样的?
      酌定不起诉的定义是怎样的?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我国现行的酌定不......


·检察院可以第三次退侦吗?
      一、检察院可以第三次退侦吗?检察院是不可以第三次退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


·法庭上支持原告的辩护词可以提交吗
      法庭上支持原告的辩护词可以提交吗可以,一般情况下,原告的辩护可以是普通公民,普通公民应该为家属,其余为法律工作者、律师、推荐的人。刑事诉讼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