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民法总则第191条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191条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总则》第191条在《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中有对应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一百九十一条 【受性侵未成年人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二、《民法典》诉讼时效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受性侵未成年人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诉讼时效援引】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法定、时效利益预先放弃无效】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第一百九十八条 【仲裁时效】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其中说明了诉讼时效是自十八岁之后一直有效,简单来说就是未成年人受到性侵伤害,在成年后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期的延长就是在着重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防止未成年人被迫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损害赔偿金额是多少
      离婚损害赔偿金额是多少离婚赔偿金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为一方对于婚姻有过错从而导致离婚的情况,过错方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其目......


·法院指定监护人程序
      法院指定监护人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进行了规范和解释,本期我们摘录最新《民事法律文件解读》对该司法......


·夫妻之间有窝藏罪吗
      有。窝藏行为是在被窝藏的人犯罪后实施的,其犯罪故意也是在他人犯罪后产生的,只有在与犯罪人没有事前通谋的情况下,实施窝藏行为的,才成立窝藏。如......


·关于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相关规定到底有哪些?
      现在国家赔偿案件很多都主要是在刑事和民事方面,行政方面涉及比较少,很多法律工作者刚开始对国家赔偿案件也不会很熟悉,但是对于我们国家来说国家赔......


·一、辞退劳务人员的情形有哪些?
      一、辞退劳务人员的情形有哪些?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您好,商标侵权行为包括: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


·刑事判决书再审抗诉是什么?
      一、刑事判决书再审抗诉是什么?再审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


·邻接权与著作权保护期限区别是什么?
      邻接权与著作权保护期限区别是什么一、邻接权与著作权保护期限区别是什么?邻接权与著作权保护期限区别是计算方式不一样。著作权的权利中,除署名......


·亲属之间借钱用写借条吗?
      亲属之间借钱用写借条吗?一、亲属之间借钱用写借条吗?亲属之间借钱用写借条,首先,亲戚朋友之间借钱时,不管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从善意的角度,......


·肋骨骨折司法鉴定程序有哪些?
      对于事故中肋骨骨折,或者发生意外肋骨骨折,需要进行肋骨骨折的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后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对于司法鉴定程序是很复杂的,您平常很难了......


·企业债权债务清算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债权债务清算的流程是什么一、企业债权债务清算的流程是什么?1、成立清算组2、接管公司3、清理公司财产4、接管公司债务5、设立清算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