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诈骗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就诈骗来看,如今主要的受害人集中在老人、妇女之间,而采取的诈骗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两种。但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面就很多了,那具体来说诈骗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诈骗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1、借熟人关系进行诈骗此类骗子往往是冒名顶替或以老乡、朋友的身份进行诈骗的。而受害人往往碍于面子或出于“哥们义气”,也只好“束手就擒”,更有甚者,把有人寻访看做一咱荣耀,而“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继而“慷慨解囊”。2、借中介为名进行诈骗当前,此类诈骗案件有上升的趋势。现在有些同学出去做兼职、家教等,就可能会遇上这种情况。而此类骗子就是利用同学急于找到好的兼职、家教的心理,以招工点、兼职家教介绍所等名义进行诈骗或利用同学们作为其兼职劳动力,从中大捞一把。3、以特殊身份进行诈骗此类骗子多以社会上的“能人、名流”的名义进行诈骗,如谎称自己是导演、公安人员、商人、气功大师等,抬高自己身价,对找工作等难办的事表示“完全有能力”解决。这类诈骗手段较为单一,较易识破。4、以遇到某种祸害急需别人帮助的身份进行诈骗,从目前来看此类骗子多以走失的或财物丢失的学生、灾区群众、落难者等名义进行诈骗。事实上,这种诈骗手段大都比较原始,您稍加思考就能识破。5、以小利取信,进行诈骗为实此类骗子极为狡猾,采取“欲擒故纵”的方法,先以曾许诺的利益予以兑现,让你感到此人所做的事可信,待取得你的信任后,就狠狠地敲你一把,让你在绝对信任和不知不觉中蒙受重大的损失,此类诈骗计划周密、发现不易,危害性较大。
  二、怎么样预防诈骗
  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很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要知道,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的,克服贪小便宜的心理,就不会对突然而来的“好处”欣喜若狂。对于这些“横财”和“好处”,最好的防范是三思而后行。总之,诈骗分子行骗的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博得信任,二是骗取对方财物。对于行骗者和受害者来说,第一阶段都是最重要的,也是行骗者行为表现得最为突出的阶段。虽然行骗手段多种多样,但只要我们树立较强的反诈骗意识,克服内心的一些不良心理,保持应有的清醒,做到“三思而后行,三查而后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避免上当受骗的。害人之心不可有,自然防人之心也不可无。在生活工作中,我们应该提高自己的警惕性,以免被他人所骗。要是不小心遭骗的话,此时也要清楚的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追回被诈骗的钱,维护自身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起诉离婚书范本该如何写
      起诉离婚书范本该如何写离婚起诉书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偷税漏税怎么处罚?如何处罚偷税漏税?
      偷税漏税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


·一、不得转租房屋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不得转租房屋的情形都有哪些(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3)预租的商品房;(4)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


·江西省行政复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江西省行政复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近年来,国家提倡政府信息要公开,随着信息的透明度,公民的知情权得到了很大的保障,江西省政府为了进一步行政复议......


·离婚时抚养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支付?
      夫妻双方如果确因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应在离婚时对财产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作出处理。我们知道,法院在判决子女的抚养权时遵循的是对孩子的成长有......


·起诉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通俗地来说,重婚罪的可以理解为甲在有配偶乙的情况下与丙结婚或者说甲在知道丙有配偶的情况还与之结婚。从法律的角度上看,认定重婚罪需要满足两个条......


·侵犯名誉权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


·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一定浓度的酒精具有麻痹人神经的作用,若此时
      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一定浓度的酒精具有麻痹人神经的作用,若此时开车上路,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故而在交通管理条例中,酒驾的认定是通过探测器血液里的......


·房屋拆迁工作是否需要公告?
      房屋拆迁工作是否需要公告?一、房屋拆迁工作是否需要公告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


·醉酒驾驶的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醉酒驾驶的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后果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后果有哪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并不是指权利人占有该土地,而是享有了对该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