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非法集资数额达到多少立案?

非法集资数额达到多少立案?那么我们之前说过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的资金募集活动。对于所有的案件来说都是有立案标准的。同样非法集资也是有最低标准才可以立案的。那么非法集资达到多少才可以立案?根据我们所知是10万元。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关于关于非法集资立案标准的相关知识。
  
  一、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二、各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的追诉标准:
  
  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下称“《追诉标准》”)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根据《追诉标准》, 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予以刑事追诉。由于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对于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依据《追诉办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到刑事追究:
  
  (1)发行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2)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3)、股民、债权人要求清退,无正当理由不予清退的;
  
  (4)利用非法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5)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依据《追诉办法》,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受到刑事追究:
  
  (1)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那么我们现在知道了对于非法集资,个人是达到10万元,集体达到50万元就可以达到立案标准。同时我们也知道了,如果非法集资的数额达到特别大的话就会受到法律的最严格制裁。如果您还要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进入,咨询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2023诈骗多少钱立案侦查
      诈骗多少钱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


·离婚协议约定无财产后能不能再次分割
      离婚协议约定无财产后能不能再次分割如果是有未处理的共有财产可以要求在再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财产则不行,法律规定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


·批捕之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要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满足条件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


·入股未签合同怎么起诉?
      入股未签合同怎么起诉?(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主要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


·受到人身伤害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受到人身伤害可以申请哪些赔偿?受到人身伤害可以申请哪些赔偿?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


·担保法所抵押的权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担保法所抵押的权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一、担保法所抵押1、概念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


·公司被起诉能够变更股东吗
      股东是可以变更的,在判决之前,公司可以办理工商登记业务,可以办理变更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3条规......


·医院扣绩效工资是合理的吗?
      医院扣绩效工资是合理的吗?医院无理由或者乱扣员工扣绩效工资是不合理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不得非法或变相对劳动者进行罚款,......


·什么行为会构成商标侵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商标侵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


·50多岁欠钱不还怎么办?
      50多岁欠钱不还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包括什么意思
      相信在生活当中很多人都有一个陋习就是,对那些已经习以为常的事情不会再去花费时间具体的研究。就像是我国有些普通民众在使用国有土地资源的时候就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