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怎么办

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怎么办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怎么办?对于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有其解决方式,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保修的规定为: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当合同未约定保修条款时,权利主张方是可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申请责任方履行保修义务的,因为合同是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的,即使签订的保修条款与法律不符,仍可以以合同条款违反法律法规为由申请该部分条款作废(不是合同作废哦)。《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具体条款如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认定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级建造师法规教材规定: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如经双方签字确认竣工日期的,应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当双方对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时,应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第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作为竣工日期,这里指的是一般正常情况,不包括发包方拖延验收的情形。第二,承包人已经提交了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而发包人迟迟不予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而不是以后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第三,在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建设工程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 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规定: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经过以上详细介绍,相信您对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解决方式应该会有详细了解。以此类推,那么清楚了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其他地方的应该很容易理解,虽然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以上资料可以作为借鉴。因此即将进入建筑界的或在职人员或普通社会人士应该对此有了详细了解,将会更有利于以后工作的进行,对于面临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的人群也会有很大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不发工资员工要去哪里投诉
      公司不发工资员工要去哪里投诉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还......


·公司宣告破产破产清算是必须的吗?
      公司宣告破产破产清算是必须的吗?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资金问题使公司无法继续运行时,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破产。破产需要成立清算小组进行破产清算,......


·公司员工哪些情况给予辞退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


·有个体户借条公章就可以不用再签字了吗?
      有个体户借条公章就可以不用再签字了吗?一、有个体户借条公章就可以不用再签字了吗?借条上有个体户公章那么就可以不用签字了,此时债务人是个体......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间能否探视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间能否探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


·河南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什么法医类(一)法医病理鉴定1、早期尸表检验每具500元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2、晚期尸表检验......


·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一、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我国《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


·抑郁症严重疾病抚养权会受到影响吗?
      离婚案件种孩子抚养权的争取,一般都是双方当事人除了财产问题之外第二重要的关注点,如果两人有两个孩子的,一般一人一个是比较公平的做法,如果只有......


·遗嘱的主要形式包括哪些
      遗嘱的主要形式包括哪些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


·财产保全侵权纠纷都有哪些规定?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在遇到侵权纠纷案件时候,很多人都会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是并不是只要当事人进行了申请,法院就一定会予以批复,法院也......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是怎样的?一项工程从设计到完工会涉及到许多单位,其中包括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等。建设方将工程承包给?施工单位,双方会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