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 一、概念及其构成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守国家秘密是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1993年通过的《申华人民共和国家国安全法》第19、20条也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境外,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领域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尚未实施行政管辖的地域,包括尚未回到祖国怀抱的台砖省和1997年7月1日以前的香港地区、1999年12月31日以前的澳门地区。境外机构、组织,是指回归之前的台湾、香港、漠门等地区和外国的机构、组织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分支组织。如外国的政府、军队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中国境内设置的机构、社团以及其他企事业组织,也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办事处,以及商社、新闻机构等。境外个人,是指居住在外国和回归之前的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的人,以及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这里所说的居住,不论是否取得永久居住权或长期居住权,还是短期居住,都应视为居住。 窃取,是指使用秘密手段盗窃属于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资料或物品的行为。刺探,是指通过各种渠道、使用各种手段,非法探知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资料的行为。收买,是指用金钱、色情和其他物质利益等手段向掌握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人员获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资料或者物品的行为。非法提供,是指国家秘密持有者或知悉者非法出卖、交付、告知其他不应知悉该项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人的行为。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它是包括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外交和外事活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技术、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究刑事犯罪活动方面以及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符合《保守国家秘密法》第2条规定的政党中的秘密事项,也应属于国家秘密。行为人对不同等级即绝密、机密、秘密的国家秘密进行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致使国家的安全、利益遭受的危害程度也不同。情报是指除国家秘密以外的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等方面尚未公开或不宜公开泄露的、影响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况和材料。不公开的单位内部情况、正常的情报信息交流,不应理解为这里的情报。 本条规定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4个具体行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其中之一的,就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时被抓获,实际上未能最终获取国家秘密或情报,或者未能完成非法提供的行为时,也应构成本罪未遂。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构成,外国人、无国籍人不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多久?
      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多久?一、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多久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


·天津滨海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天津滨海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一、政府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谓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


·宁波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宁波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


·没有转正的员工可以被辞退都?
      没有转正的员工可以被辞退都有哪些情况一、没有转正的员工可以被辞退都有哪些情况〈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


·职工在工作期间意外因公受伤
      职工在工作期间意外因公受伤,经过鉴定后,可以领取到一笔企业支付的赔偿金。但是并不是,所有在单位受的伤,就都是工伤。工伤的确认是需要相关部门提......


·2023年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予手续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予手续是怎样的在日常生活当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的情况,大多发生在房屋赠与的情景之下。对房屋进行赠予的时候,也需要对国有土地......


·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双倍工资如何计算双倍工资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的规定,中国人喜欢把二倍说成双倍,如同消费......


·财产侵权损害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国,前段时间出台了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对于以前,民法当中的一些内容进行的修改,比如说您比较熟惜的就是诉讼......


·2023怎么构成诽谤罪?
      怎么构成诽谤罪(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


·犯寻衅滋事罪能否适用缓刑
      犯寻衅滋事罪能否适用缓刑寻衅滋事罪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只能犯罪嫌疑人符合缓刑的适用标准就有有机会争取缓刑。当然如果寻衅滋事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