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如何对破坏电力设备罪量刑处罚

电力设备是指用于发电、供电、输电、变电的各种设备,包括火力发电厂的热力设备,如锅炉、燃气机等等;水力发电厂的水轮机和水力建筑物,如水坝、闸门等等。对这些设备进行破坏,会严重损坏人民生命健康权利。因而我国将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那通常是如何对破坏电力设备罪量刑处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破坏电力设备罪
  
  (一)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概念
  
  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
  
  2、犯罪客观方面
  
  实施了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至于犯罪的动机,多种多样,不影响本罪成立。
  
  二、如何对破坏电力设备罪量刑处罚
  
  破坏电力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如何正确认定破坏电力设备罪
  
  (一)本罪与放火罪、爆炸罪的区别
  
  破坏电力设备罪与放火罪、爆炸罪等的区别构成本罪的破坏行为除一般破坏手段外,亦可以使用放火、爆炸等方式进行。此时,由于本罪属特别法条,根据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规则,应当以本罪治罪,而不适用放火罪、爆炸罪等定罪量刑。
  
  (二)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破坏电力设备罪与盗窃罪的界限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本罪论处。如果不能危及公共安全,则应以盗窃罪论处。
  
  (三)本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分
  
  要认定某一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是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还是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主要是看被破坏的电力设备是否处于正在使用中,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
  
  如果破坏的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如验收完毕、已交付使用的发电设备、供电设备、变电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则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电力设备罪属于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了相应的行为,那就可以认定构成此罪,不过在实际量刑处罚的时候,会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情节,自然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的话,那做出的处罚就是比较严重的。但要是实施了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不过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话,那此时的处罚相对就是要轻一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失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失怎么办?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3、......


·抽逃出资两年以上还追究责任吗?
      抽逃出资两年以上还追究责任吗?《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


·一,可以因为调岗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可以因为调岗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强制性的调动工作岗位,你员工可离职并要求单位给你赔偿。单位直接辞退,员工可以要求的补偿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


·彩礼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


·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样办
      疫情期间被开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来要求赔偿,病毒期间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离婚后过户房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离婚后过户房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由于离婚的法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所以离婚房产过户因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协议离婚房产......


·卖房后多久申请公租房
      3年即可申请公租房。申请方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1、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


·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的抗诉期限有多久
      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的抗诉期限有多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


·北京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不管是在怎样的城市中,对于外来的打工人员而言,为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在无法购买房产的情况下,也就只能通过租房的方式进行了。而此时当事人在房屋......


·公司的共益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的共益债务由谁承担?一、公司的共益债务由谁承担?公司的共益债务一般由公司法人来承担,这是由于此类债务属于公司债务。若是股东出现了以下的......


·因为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纠纷,而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还是蛮
      因为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纠纷,而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还是蛮多的。在涉及到打官司的问题上面,自然有的人为了获得最终的胜利,会选择聘请律师来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