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为了赚钱,无所不用其及,甚至假冒他人专利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为了赚钱,无所不用其及,甚至假冒他人专利,以此获取暴利。殊不知,这种行为有可能构成假冒专业罪。究竟行为人假冒专利的行为是否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假冒专利罪,这还需要作出专业的认定才行。那究竟假冒专利罪的认定是怎样的?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假冒专利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1、假冒专利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他人的专利专用权。本罪的对象必须是他人的专利。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未经专利人许可,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2)行为人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专利有效保护期内,这是本罪特定的时间要件。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期限是10年。对已超过这一期限的过期“专利”进行假冒,不构成本罪。(3)行为已达情节严重的程度。未达这一程度的,不构成本罪。3、假冒专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也可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4、假冒专利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有意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或专利号,或者在广告、说明中谎称是他人的专利产品。行为人往往具有通过假冒他人专利,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但不以此目的为限。
  二、假冒专利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其实是比较多的,但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是都会构成犯罪,因为罪与非罪之间还有一个立案标准,假冒专利的行为只有在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会以刑事犯罪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应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符合两个犯罪构成的要件,应按两罪处理,实行数罪并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意思一、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意思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


·公众号用有商标的名字算侵权吗
      是侵权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


·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方式有哪些?
      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方式有哪些?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方式有哪些?1、直接申报。直接申报,是指纳税人或纳税人的税务代理人直接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根......


·借名贷款的具体审查流程是什么?
      借名贷款的具体审查流程是什么在现实生活当中,提到贷款,想必您都不陌生。而且在购房的时候,您也有可能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购房,所以贷款在生活中......


·结婚后负债算共同债务吗?
      结婚后负债算共同债务吗?结婚后负债不一定算共同债务,结婚后欠的钱必须用于共同生活,才属于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


·收到劳务派遣合同到期通知书,意味着员工被退回吗?
      收到劳务派遣合同到期通知书,意味着员工被退回吗?劳务派遣是指两家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将公司的人员派遣到另一家公司用人单位工作。劳务派遣前两家......


·租赁车辆发生事故,商业三者险是否赔偿对方损失?
      首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


·转继承不受次数限制吗
      生活中,如果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死亡的,这个时候继承人的子女就可以合法的代替其继承遗产,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转继承。那么很多人就有疑惑,转继承不......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诉讼离婚,双方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达不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照顾子女......


·安置房的公摊面积比拆迁的原房屋公摊面积大合理吗?
      一、安置房的公摊面积比拆迁的原房屋公摊面积大合理吗?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房屋拆迁时,如果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补偿的,房屋的居住条件不能低于被......


·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近年来,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不断增长。但是,另一方面,在现实生活中,政府信息公开在社会上还是处于知晓率比较低的状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