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抚养费代理人怎样向法院申请增加抚养费?
一、首先需要明确代理人的概念
代理人就是诉讼参与人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只能由其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行政诉讼活动。法定代理人是全权代理,其法律地位相当于当事人,其代理权限不受限制,可以行使被代理享有的全部权利。法定代理人不是当事人,属于诉讼参与人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实体权利(即具体的裁判内容赋予当事人的权利)的享有者和实体义务(即具体的裁判内容加诸在当事人身上的义务)的承担者只能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仅仅在诉讼过程中代为行使一些程序性的权利;并且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之监护人若丧失了监护权其法定代理人的资格同时丧失。
二、怎样向法院申请增加抚养费?
增加抚养费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一方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数额。 主张增加的抚养费数额,可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的规定。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金额?
子女抚养费金额一旦确定,当事人双方都应遵守,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要按时、按数额支付,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随便要求增加抚养费金额。但是抚养费金额并不是永远不变的。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抚养子女的一方(增加抚养费代理人)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金额:
1)原定抚育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所在地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已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
增加抚养费金额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或不经协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但是原告为未成年子女,抚养子女的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
四、增加抚养费起诉书
民事起诉书(要求增加抚养费起诉书)
原告:×××,女,×年×月×日生,×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法定代理人(系原告生母):×××,女,×年×月×日生,×族,××市人,住址同上。
被告(系原告生父):×××,×,×年×月×日生,×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
责令被告从起诉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2000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被告亲生女儿。×年×月×日,被告与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经××市××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该抚养费在当时也仅足够维持。
但随着近年物价的逐年增高,原告因上学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月800元的抚养费早已不够。而原告生母的收入有限,一直未再婚,独自承担原告的抚养费用非常困难。被告虽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但基于与生母的关系恶化,拒不增加抚养费用。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人:×××
2017年×月×日
依据法律的规定,如果一方支付的抚养费是不足够支撑抚养孩子的,是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的。如还有需要法律问题上的帮助,欢迎来网站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 劳动者有什么权利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虽然隶属于用人单位,但此时对于他们的权利,法律还是做出了充分保护的。但在此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搞清楚究......
·企业逃债10大伎俩
企业逃废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一)利用公司分立方式逃废债。就是通常所谓的“大船搁浅,小船逃生”。在原企业基础上分设若干新企业,改制时,将原企......
·男方出轨离婚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一、男方出轨离婚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另一方与第三方之间的通信、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保证不变。 如果法庭......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
首先,从聚众斗殴罪的客体来看,聚众斗殴罪从原来的流氓罪中分离出来,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主要是指具有社会公共秩序性质和特征的管理秩序,不仅仅......
·劳动争议调解实施细则包含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实施细则包含什么?一、劳动争议调解实施细则包含什么?劳动争议调解实施细则包含: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调解;第三章仲裁:第一节一般......
·立遗嘱人迟于继承人死亡怎么办?
立遗嘱人迟于继承人死亡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订立了遗嘱后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没有再订立新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的方......
·一、公司不上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司不上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
·民事诉讼再审程序流程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再审程序流程包括哪些一、民事诉讼再审程序流程包括哪些1、符合法定的申请期限。2、提交法定再审的理由。3、要向有管辖权的发言提出,......
·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同居关系解除时,同居当事人对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有约定,且约定内容合法的,应优先适用约定。同居当事人间无约定并未达成协议的,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对方精神出轨可以离婚吗?
对方精神出轨可以离婚吗?一、?对方精神出轨可以离婚吗?1、目前法律上没有精神出轨这一说,在法律上单纯的网恋并不构成对婚姻的不忠,这与现实中的......
·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政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政条例的内容有哪些?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无数的工程设施被建立,导致了大量的土地被征用,这些土地有些事农业用地,有些事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