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离婚房产价格自填时怎样定价的?

如今,虽然我国政府出台了好多政策来抑制房价的增长,但是,房价目前的形式来看,还是难以降下来。但是,房价再高,那也是您安身立命的必需品。所以,对于您来说,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需要对房子进行处理。房产分割时,有时会按照房价来分割。那么,离婚房产价格自填时怎样定价?
  一、离婚房产价格自填时怎样定价?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二、离婚时房屋评估怎样收费?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3、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4、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分档累进计收:500万元以下2.5%501-2000万元2%2001-5000万元 1.5%5001-10000万元 1%10001万元以上 0.5%实行代理的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成交价格总额的2.8%。5、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委托人的口头咨询,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其实,大多数人在对房产分割的时候,房产属于不动产,分的时候不能分成两半,只能按照房子的定价分取金额。在对房产定价的时候,为了使双方的利益都不受损失,您最好还是让评估公司做一个房产的评估以后,再填写房产的价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般的办他项权证需要费用吗
      一般的办他项权证需要费用吗一般的办他项权证是需要费用的。办理他项权利证的费用不是根据平米数收取的,而是按房屋类型收取,商业收550元,住宅是80元......


·如果一方犯重婚能报警吗
      如果一方犯重婚能报警吗?1、可以报警,因为重婚的行为可能触犯刑事上的重婚罪。所以你可以让警察来调查。2、重婚罪即是自诉案件,也可以提起公诉。如果......


·派出所传唤可以拘留吗?
      现实生活中也会出现被派出所传唤的情况,不单止是电视剧才有的。有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也许是不小心触碰了法律法规或者要作为有效的证人录口供等情......


·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有哪些公司法定代表人大概意思就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要制定的人担任,同时也要满足法律条件。一般公司的法人代表......


·法院诉前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
      法院诉前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


·试用期签劳动合同辞职的规定是什么?
      试用期签劳动合同辞职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试用期并签订了劳动合......


·工伤轻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工伤轻伤保险待遇(一)职工工伤治疗、医疗期间的待遇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


·没结婚证男女同居违法吗
      没结婚证男女同居违法吗未婚同居是否违法,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1、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


·商标权原始取得采取的原则是什么?
      商标权原始取得采取的原则是什么?商标权的原始取得通常采用以下三种原则:(1)使用原则。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即谁先使用该商标,这一......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一、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1、民事责任(1)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只是禁止公司与劳动者约定除法律规定的两类违约责任之......


·新河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征地的现象,似乎在全国范围内都在实施,征地,是因为一些公共设施的建设需要,所以政府会将征得的土地,用于建设一些公共设施,或者一些开放商征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