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年满60岁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年满60岁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年满60岁劳动者受法律保护。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应当退休。但这并不意味着达到退休年龄的公民就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我国劳动法只规定禁止录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没有规定劳动者的年龄上限。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退休待遇者,如果他们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继续劳动是他们生存的需要。因此,将他们置于劳动法的保护之下是符合我国的立法精神的。2、体现保护弱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将其视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有利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到用人单位参加劳动的人,大多数是生活比较困难的农民和其他低收入人群,他们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年老时没有退休金可领,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为了生存需要,不得不继续工作。对这类群体,国家应当加大保护力度,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与民法上意义上的提供劳务者的一个重要区别是,法律对前者的保护力度更大,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可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因此,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退休待遇的人与用人单位的关系界定为劳动关系,更能体现法律以人为本的内涵和司法的人文化关怀。3、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该司法解释明确了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继续就业后,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只能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从理论上来讲,对于达到退休年龄后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具有生活保障,没有必要再为其提供双重社会保险障。因此,在司法中,应当将他们认定为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4、保持与现有社会养老制度的一致性。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如果确认他们还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则会造成劳动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冲突。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劳动法律关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要按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因此,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是无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综上所述,年满60岁劳动关系认定关键还是要看劳动者是否已经开始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还没有开始享受、或者根本享受不到养老保险待遇,那么,基于保护劳动者和弱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应认定为劳动关系;如果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社会养老制度,应该认定为劳务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刑法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什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量刑三年到五年一般会判几年
      只要是认罪认罚的按键,法院的判决一般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是如果被告有异议的,检察院未作出调整的,法院会依法来进行判决。根据......


·一、醉驾吊销驾照不够五年现在考出来了能用不?
      一、醉驾吊销驾照不够五年现在考出来了能用不?驾驶证被吊销,需要驾驶证的,需要重新申请驾驶证考试。但是重新申请的条件各不相同,需要看因什么原因......


·私抢枪支和盗墓能判刑几年?
      私抢枪支和盗墓能判刑几年?私抢枪支和盗墓能判刑三年左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起诉离婚一方在国外怎么离婚
      如今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一方身在外地的情况很常见,其中甚至还有一方在国外的情况,但另一方打算离婚并且态度坚决的话,此时要怎么办才好了。而按照法......


·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怎么写
      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怎么写一、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怎么写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


·上下班路上受伤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也可认定为工伤,但有两大限定:1、发生交通事故;2、认定者为非主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女职工怀孕期间住院扣工资吗
      女职工怀孕期间住院扣工资吗?怀孕期间住院不会扣工资,但也不是按照正常出勤天数发放工资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


·债权人应当如何讨要债款
      债权人应当如何讨要债款(一)没有借条,寻找无利害关系第三人的证言由于债务人没有留存借据,也未签订借款合同,如果有相关无利害关系第三人的证言......


·警方逮捕关押九个月无证据可以判刑吗
      一、警方逮捕关押九个月无证据可以判刑吗?没有证据是不会被判刑的,否则就是冤假错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


·录音遗嘱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语言也是传达遗嘱人意志的形式之一,所以遗嘱人可以通过储存语言的方式订立遗嘱,即订立录音遗嘱,但是订立录音遗嘱需要满足法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