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医患协议书法律效益如何?

医患协议书法律效益如何?
  
  医患纠纷一般情况下都是民事纠纷,在不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成功后需要签署一份医患协议书,上面需要有患者的所有继承人的签名,这样才能确保协议是有效的。签署成功后协议书就具有了法律效益,医患协议书法律效益如何?
  
  
  一、医患协议书法律效益如何?
  
  
  医患协商是争议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为双方的争议寻求解决方案的行为。协商是任何民事纠纷得以解决的重要、有效、快速的途径。医疗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当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自行解决争议,这一途径比较常用,它可以快捷、有效地化解争议。
  
  医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医疗纠纷的处理签署协议书时,应注意签订协议的主体要与上述主体相一致,患者的所有继承人均应签署,才可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否则,可能出现协议书主体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效,或者未签字的法定继承人向医疗机构主张权利的情况。“医患协议书”有无法律效力,应根据其内容具体分析。
  
  “医患协议书”可分以下几种:
  
  (一)医患赔偿协议
  
  医患赔偿协议是指发生医疗纠纷后,就医方对患方的赔偿问题签订协议。这种诉讼外就和解或曰“私了”的方式法律通常并不禁止,但应注意的是:
  
  1、该种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包括:不得以这种方式了结构成刑事犯罪如医疗事故罪的医疗纠纷;赔偿数额上不能显失公平。
  
  2、即使签了这种协议,也不能剥夺患方就同一问题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权利。
  
  (二)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
  
  实施手术或复杂的临床检查前,需要由患者或家属或患者所在单位在医疗方已拟好的“同意书”上签字。笔者认为核种“同意书”的意义有两个方面:
  
  1、患方签字后,表明医方实施手术、麻醉符合卫生法规规定的程序,即从等距离意义上表明医疗行为合法。
  
  2、患方签字后,表明患方对该医疗措施的固有创伤及可能发生的医疗意外已经知晓,如确系医疗意外致使病人身体损害医疗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该“同意书”不能免除医疗方的过失赔偿责任,医疗方不能认为只要患方在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上签了字,医方就可免除一切法律责任。
  
  (三)医方通过与患方签订协议免除法定义务
  
  这种协议内容违法,是无效的,理由很简单:医方在医疗过程的业务注意义务是由法律、法规、规章、医疗操作规则明确规定的,是一种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根本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变更或免除。
  
  (四)医患“私了”协议
  
  所谓“私了”是民间的一种提法而已,它指的是医患双方在发生医疗损害事件后,未经法院或仲裁机关仲裁,而是双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对医疗损害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部分达成和解的合意,并签订书面协议。其法律依据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据此可见,当医患双方发生任何医疗损害民事赔偿争议(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和非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后有权进行协商解决,“协商”即造就了所谓“私了”的民事赔偿协议的合法来源。
  
  根据《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规定,平等主体间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双方民事法律关系之目的经过要约和承诺而达成合意,即为赔偿协议。从法律上说,医患赔偿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同时,《合同法》还规定,赔偿协议一经签订,除非有无效或可变更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外,即受法律保护。因此医患赔偿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医患协议书有四种:医患赔偿协议、手术同意书和麻醉同意书、医方通过与患方签订协议免除法定义务、医患“私了”协议。医患问题在协商时遵循的原则是双方平等自愿,本着这一原则签署的协议书有无法律效益也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可以参考上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汇编作品中具体著作权属于编辑作者还是汇编作者?
      汇编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汇编作品中独立存在、单独使用的原作品,其著作权由该作品的作者享有。原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


·一、北京二手房网签流程是怎样的?
      一、北京二手房网签流程是怎样的?1、二手房的买卖双方首先要协商好相关的合同的条款还有内容。2、相关的工作人员还需要登录存量房(二手房)网上的签约系......


·员工解聘补偿金怎么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如果与员工之间发生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用人单位应该在国家规定的一定范围内,对该被解雇员工发放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


·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任何一个犯罪都是有具体的侵犯客体的,就像每一个犯罪都是有相应的犯罪主体一样。但不同的犯罪,自然侵犯的客体也就不一样。那对于受贿罪来说,您知道......


·土地使用证分家流程是什么,分割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分家流程是什么,分割证办理流程是什么我们拥有土地使用权之后就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但是可能会出于某种原因我们需要把土地的一部分让给......


·法律离婚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法律离婚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法律离婚财产分配规定是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


·网络诈骗2000元犯法吗,网络诈骗构成要素是什么?
      网络诈骗2000元犯法吗,网络诈骗构成要素是什么当前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虽说已经减少了许多,但其实网络诈骗的犯罪行为依旧留存有比较大的势力,我们总是......


·现在股权质押折扣率为多少?
      现在股权质押折扣率为多少?企业在做大做强的时候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在运转的时候就会碰到资金运转不开的时候,那么这时候需要去融资有的就会把自己......


·未成年人有专利权吗
      1.未成年人的发明创造,只要符合申请专利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专利。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


·职务创造专利权的归属原则
      现在申请专利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但是大家不一定都了解专利权相关的归属问题。大家和小编一起来看看职务创造的专利权归属的几种情况吧。发明创造行为......


·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