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医患纠纷诉讼程序如何进行

医患纠纷诉讼程序如何进行发生医患纠纷之后,提起诉讼是最为常见也是最权威的解决方法,但是提起诉讼流程非常的复杂,如果不按照诉讼的流程进行,法院可能就不会受理该案件,因此了解医患纠纷诉讼程序就变得非常的重要,那么您知道医患纠纷诉讼程序究竟该怎么走呢?下面就来为您解答。
   一、一审程序
   1、管辖法院
  患方如提起医疗侵权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
  医方如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可选择患方所在地或医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证据保全
  为防止医疗机构伪造、隐匿、篡改、销毁病史或者防止尸体、检验标本等灭失或为了查阅和复制涉案证据,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和调取申请。
   3、证据交换与质证
  ⑴审查病史资料是否完整;⑵审查病史资料书写是否符合《病史书写规则》;⑶决定是否申请司法文检鉴定;⑷确定是否存在鉴定不能的情形。
   4、行为能力鉴定
  对涉及精神疾患或患者处于神志不清的医患纠纷案件,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律师应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为能力司法鉴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鉴定材料
   5、司法文检鉴定
  病史资料或其他证据有伪造、涂改、添加或其它违反《病史书写规则》的,律师应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司法文检鉴定申请。文检鉴定项目一般包括:签名笔迹鉴定、是否连续书写笔迹鉴定、添加、篡、涂改笔迹鉴定等。
   6、法院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医患纠纷案件,法院一般委托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首次鉴定书不服的,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再次鉴定申请。首次、再次鉴定意见有瑕疵或有缺陷的,律师可以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对有瑕疵或有缺陷部分的鉴定意见进行补充鉴定。与诉前当事人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比,法院委托鉴定能够及时发现检材上的问题。
   7、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程序
  一般在不构成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情形下或虽构成医疗事故但鉴定意见在认定过错范围方面过于狭窄,同时通过质证发现鉴定意见与本案的客观事实及诊疗规范、常规等相冲突而提起要求司法机关内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程序。
   8、伤残等级鉴定程序
  为证明患方实际发生损害结果涉及的经济赔偿范围,根据《民法通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规定而向法院申请提起的一种鉴定程序。
   9、营养期限鉴定程序
  发生不良反应不论是否构成伤残等级,该不良反应造成患者用于住院期间的医疗伙食或出院后的营养调理而发生的费用,其计算期限必须针对具体的不良后果由鉴定部门作出鉴定。
   10、护理期限鉴定程序
  发生不良反应不论是否构成伤残等级,该不良反应造成患者部分或全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而必须依赖生活护理的,其护理期限应当由鉴定部门作出鉴定。
   11、医疗依赖鉴定程序
  对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伤残,为维持或恢复组织、器官生理功能需要继续治疗并已形成护理、药物或其它医疗依赖的,对于医疗依赖的期限及费用,应当由司法鉴定机构通过鉴定和评估确定。
   二、 二审程序
   1、提起理由
  (1)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服;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
  (3)认为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如为给予当事人充分的鉴定权利;
  (4)其他理由。
   2、提起时间
  (1)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
  (2)不服一审裁定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
   3、庭审要点
  必须以一审认定的事实及判决理由为切入点,以二审观点为重点,寻求突破。
   三、再审程序
   1、提起理由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生效判决、裁定的;
  (2)原生效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生效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4)原一、二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
  (5)其他理由。
   2、提起时间
  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两年内。
  首先当事人要去法院递交相关的资料,法院审查立案之后进行受理,然后会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而诉讼中最关键的部分就是开庭了,开庭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准备好证据,如果是原告,就要准备起诉状,如果是被告,则要准备好答辩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伤强制执行成功公司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工伤强制执行成功公司解除合同怎么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a股上市公司债券发行需要什么条件?
      a股上市公司债券发行需要什么条件?a股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下列规定:(一)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


·法院起诉程序时间分别是怎样规定的
      法院起诉程序时间分别是怎样规定的当事人就自己遇到的民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此时需要事先了解一下我国规定的民事纠纷去法院起诉的程序和时间,......


·签署合同有哪些
      签署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签署合同也就是签订合同,其实在经济往来中,很多人还是很乐意签订书面的合同,毕竟有效的合同可以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保......


·继承人的堂兄弟能继承遗产吗
      继承人的堂兄弟能继承遗产吗一、继承人的堂兄弟能继承遗产吗不能,法定继承的顺序,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


·《刑事诉讼法》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应符合以下条件:1、主体条件,适......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8年为期限?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8年为期限?婚姻法出台之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


·被骗钱后公安机关对理财平台立案侦查能拿回钱吗
      被骗钱后公安机关对理财平台立案侦查能拿回钱吗?公安机关对理财平台立案侦查也不一定能拿回钱,诈骗罪是刑事犯罪,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违法所得应当......


·刚到公司入职不签合同吗
      很多员工刚进公司时,公司并不给签订相关的合同,为了以后可以摆脱一些麻烦。可是,劳动合同是对员工的一份保障,员工应该了解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才......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条款规定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条款规定是什么?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


·工伤鉴定后退休待遇是什么?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人们难免会有生病受伤的情况出现,那么在单位的工作期间更是容易出现这种情况,但是面对这样的情况,您都是束手无策,并不知道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