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在不小心的情况下受伤,特别是在一些从事高危行业的工人,受到伤害的可能性更大。在受了工伤以后,我们要详尽地了解赔偿标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就来向您介绍一下十级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等级分级原则: ?
  
  
  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
  
  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六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二、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赔偿标准:?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就是十级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介绍,应当注意的是在查询赔偿标准之前一定要先做好工伤级别鉴定,确定自己属于哪一级伤残才能清楚地了解到自己应该得到的赔偿有哪些,伤残级别越高,获得赔偿的金额自然也就越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一、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是合法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


·醉驾到检察院签告知书会被起诉吗?
      醉驾到检察院签告知书会被起诉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醉驾到检察院签告知书会被起诉吗?不会,告知书就是检察院通知你有权利请律师......


·精神抚养费主要包括哪些费用精神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
      精神抚养费主要包括哪些费用精神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


·老婆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的情况在想现代非常常见,虽说离婚并不是什么好的事情,但离婚说明感情破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离婚也是人们对爱情追求的自由。而且现代生活鱼龙......


·新入职工资公司该怎样算
      新员工入职前,都会和单位签订相关的协议,以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害。新入职工资往往是员工首要考虑的因素,那么很多员工不清楚工资的计算方式到底......


·辞退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情况
      劳动关系在我们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因为劳动能够证明存在于双方的劳动关系到底有多少,如果在工作中出现纠纷时不至于没有一个证据。如果出现劳务......


·商标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伴随着知识产权也在借此来不断的发展,许多小公司在成立初期都会选择商标注册申请,以此来保护自己......


·构成医疗事故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构成医疗事故的必备条件有哪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2、医疗机构违反了相应的医疗卫生管......


·一、交通事故赔偿方式有哪些影响因素?
      一、交通事故赔偿方式有哪些影响因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过错程度、侵权的......


·犯罪分子拐卖儿童改死刑了吗?
      犯罪分子拐卖儿童改死刑了吗?拐卖儿童罪还没有改成死刑,根据法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


·我国婚姻法律如何保护女方
      我国婚姻法律如何保护女方一、我国婚姻法律如何保护女方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以离婚诉讼中对男方离婚诉权在一定的时期予以限制的方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