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费超出报销范围部分由谁承担
社会中各行各业都是存在隐患职务的,特别在一些高危工作中会出现很多工伤事件,发生了之后我们首先就是去医治,然后依照保险报销,但是很多劳动险中的保险金额是很微乎其微的,那么工伤医疗费超出报销范围部分由谁承担呢?下面就由我们带您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工伤医疗费超出报销范围部分由谁承担
1、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通过上文我们就知道了工伤医疗费超出报销范围部分由谁承担呢的解答,所以就是算保险不能补偿我们在工伤的损失,用人单位是有责任义务来承担这部分的补偿,在进行工伤鉴定之后我们能依法得到自己的补偿,所以要合理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醉驾摩托车的定义
醉驾摩托车的定义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的内容规定可知,摩托车属于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关于醉驾摩托车行为的处罚,......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能领结婚证吗?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能领结婚证吗这是不可以的,男女双方必须满足最基本的结婚年龄,才可以进行结婚登记。民法典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
·股东起诉公司法人需要的理由有哪些
公司法人一般情况下就是公司的直接拥有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有重要的干预作用,但是企业也会有股东的资金流入,资金一旦流入,股东就有决定公司发展事务......
·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是怎么样的
犯罪行为是我们国家不容原谅的严重行为,但对于只违反了行政法规,却不认定是犯罪的行为,只有采用行政处罚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现在我们来看看行政处......
·判决拘役是否会留案底?
判决拘役是否会留案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
·担保法关于动产抵押的规定有哪些限制类型?
担保法关于动产抵押的规定有哪些限制类型?我国的动产抵押制度并没有一般性限制条件,仅除《担保法》第37条规定的不可抵押的财产就没什么了。也就是说我......
·公司倒闭员工被辞退怎么赔偿
公司倒闭员工被辞退怎么赔偿?公司破产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
·公证遗嘱的材料包括了哪些
公证遗嘱的材料包括哪些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
·当事人对刑事抗诉提出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当事人对刑事抗诉提出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