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刑事诉讼法143条规定内容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针对刑事案件制定的审理法律,刑事诉讼法对违法犯罪有着威慑和处罚作用,是我国惩治犯罪的基础性法律。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受害人的起诉权利。那么,刑事诉讼法143条规定内容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刑事诉讼法143条规定内容有哪些?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不起诉决定的宣布】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二、刑事诉讼法143条释义
  
  
  不起诉的决定必须经过公开宣布的程序,不能以送达代替向被不起诉人宣布不起诉的决定。公开宣布的地点、范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确定,但必须有被不起诉人在场。同时,检察机关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被不起诉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不起诉的决定,一经宣布,立即生效,被不起诉人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无罪的。对被羁押的被不起诉人,应当立即释放。
  
  
  三、不起诉制度的性质
  
  
  在刑事诉讼发展史上,关于不起诉制度有起诉法定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之说。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基本是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兼顾起诉便宜主义。17这实际上是兼顾了起诉法定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的长处,以使诉讼程序更为合理和科学。不起诉是公诉的组成部分,与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相比,不起诉的情况有了很大变化,例如,绝对不起诉在过去的做法是以撤销案件来处理的,相对不起诉过去是以免予起诉处理的。而增设存疑不起诉,保留追诉权,即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如果有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检察机关仍可以起诉。 长期以来,中国法学界和司法部门对于1979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免予起诉存在较大的争议,多数人认为检察机关免予起诉的决定职能相当于法院作出的确认有罪但免除刑罚的判决,这样,赋予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这种定罪免诉的权力显然是行使了人民法院的职能,客观上破坏了法律的权威。因此,中国在1996年修订刑事诉讼法时,立法者充分考虑了司法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取消了免予起诉,确立了相对不起诉,即赋予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便宜行事的权力。检察机关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但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享有决定是否起诉的自由裁量权这样就将原来可以适用免予起诉的对象纳入不起诉的范围,在原有的不起诉制度中增加新的内容,可见,不起诉内涵扩大了,形式更多元化了,形成了适合中国国情的不起诉制度。
  
  
  不起诉制度作为检察机关和受害人独有的一项职权,体现了中国“区别对待”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其理论渊源是起诉便宜主义是指公诉方依据法律的授权,基于刑事惩诫的目的和权衡各种利益,对其所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选择是否做出控诉以停止刑事程序的原则。起诉便宜主义是与起诉法定主义相对应的刑事诉讼原则,从性质上看,起诉法定主义更似属起诉方职权原则,是一种相对于起诉主体的追诉义务,起诉便宜主义是从起诉的内容着手,更注重起诉后果、起诉效力,以及不同的刑事政策而便宜起诉。在现代刑事诉讼中,基于各种刑事政策权衡和增强诉讼效率的要求,绝对的起诉法定主义已无法在各国刑事诉讼中实现。起诉便宜主义在各国刑事诉讼中都有了直接的体现,起诉便宜主义与起诉法定主义并存相济已成定势。中国起诉制度的改革也基本上是遵循这一思路进行的。
  
  
  综上所述,不起诉制度是我国公诉制度的一部分,不起诉体现了受害人独有的法律权利,对犯罪嫌疑人区别对待或者宽大处理。一旦受害人放弃起诉的权利,在押的嫌疑人应当立即释放。刑事诉讼法143条规定了不起诉后,受害人与嫌疑人的法律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财产保险基本险包括哪些
      财产保险基本险包括哪些一、财产保险基本险包括哪些1、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这种保险以第三者请求被......


·钢钩工程承包最新标准是什么?
      钢钩工程承包最新标准是什么?企业想从一个大工程获取盈利,需要的是能承接下来的能力,关于钢钩工程承包最新标准是什么?分为三大标准,每个标准都......


·女方提出离婚聘礼钱要退吗?
      女方提出离婚聘礼钱要退吗?一、女方提出离婚聘礼钱要退吗?女方提出离婚聘礼钱不一定需要退,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退回彩礼:(一)男女双方还未到......


·遣散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遣散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一、遣散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因解除等原因遣散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是劳动者年工......


·合同履行的情况承诺书怎么写?合同履行有哪些情况?
      合同履行的情况承诺书怎么写?合同履行有哪些情况?一、合同履行情况承诺书范文:合同履行情况承诺书甲方:z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第一条、......


·未成年犯罪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在公民的权益遭受到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时,受到侵害者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得到司法救济的请求,对于那些必须参与诉讼,但是却没有经济能力聘请......


·工伤抚养费赡养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员工如果在工作的过程中遇到受伤的情况是可以要求企业事业单位给予工伤补偿的,因为这是自身在工作的过程中导致的问题,雇佣的企业就......


·私募基金设立分支机构的流程是什么?
      私募基金设立分支机构的流程是什么?一、私募基金设立分支机构的流程是怎样的?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复......


·一、聘用合同和正式工劳动合同有区别吗?
      一、聘用合同和正式工劳动合同有区别吗?聘用合同和正式工劳动合同显然是有区别的,劳动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


·计算机软件用户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计算机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依据著作权法......


·交通肇事逃逸三者险怎么赔付
      交通肇事逃逸三者险怎么赔付?开车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赔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没有把逃逸作为免赔条款,但一般商业险中的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