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十级工伤鉴定和赔偿具体标准?
一、新十级工伤鉴定和赔偿具体标准
先申报工伤,认定后在做伤残鉴定,在按照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根据上面的详细介绍,我们便可以清楚地知道新十级工伤鉴定和赔偿具体标准,从上面内容可以看出工伤赔偿标准不仅和伤残级别有关,还和地域相关,不同地区,根据其经济发展状况,赔偿金额会发生变化。总之,如果您身边出现工伤事例,希望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些法律知识,但更希望您将安全放在首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我国离婚后怎样起诉探望权
站在未成年人的角度上来说,虽然自己的父亲母亲离婚了,可能在日后的生活当中自己的生活方式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但其实谁也没有权利剥夺孩子见到自......
·法院决定逮捕的案件如何换押?
一、法院决定逮捕的案件如何换押?换押时,由移送机关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一联送达看守所,其余各联随案移送。接收机关接收案件后,填写《换......
·犯了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怎么处罚
犯了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怎么处罚一、犯了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国家有......
·医疗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一、医疗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患者及其家属在与医疗机......
·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标的额是多少?
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标的额是多少?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
·诉讼中止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中止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案件审理中止的情形,是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
·不服仲裁裁决到哪一级法院起诉
不服仲裁裁决到哪一级法院起诉1、如果是劳动者想向法院起诉,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2、如果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分为两种情......
·房产他项权证过期可以过户吗
房产他项权证过期可以过户吗?1、房屋他项权证过期也不能过户房产,不仅不能过户房产,房产还很有可能面临被法院拍卖的境地,因为房屋他项权证过期之后......
·法律援助换律师是否可以,有哪些规定?
法律援助换律师是否可以,有哪些规定?一、法律援助换律师是允许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庭审中,被告人可以要求更换辩护律师,合议......
·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的法治进程在不断的加快,国家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颁布了《国家赔偿法》,如果人们在平时的诉讼中受到国家工作人员的侵权就......
·员工发生工伤误工费谁来付
员工发生工伤误工费谁来付一、员工发生工伤误工费谁来付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