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用人单位提前收取入职违约金是否合法?

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如果劳动者违约的,应支付给用人单位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有些单位会有劳动者入职之后提前收取违约金,那用人单位提前收取入职违约金是否合法?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提前收取入职违约金是否合法?
  
  提前收取入职违约金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职工入职用人单位不得收取押金等财物。
  
  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二、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情形
  
  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只有2种。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应承担违约金的两种情形
  
  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就缩少至两种: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培训后,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无法定情形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别的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依法实际履行了支付经济补偿义务,而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押金等财物,这其中也包括了违约金。劳动者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两种,这两种情形下劳动者应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但应在发生违约情形之后再向用人单位支付,不可提前收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发生交通事故没钱赔偿坐牢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没钱赔偿坐牢吗不会,坐牢是因为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判的,赔钱是民事责任。二者不能相互替代。是否会判刑跟是否赔偿没有必然联系,如果......


·债权人撤销权如何列诉讼主体
      1、撤销之诉的原告撤销权人是指因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


·厦门 征地补偿标准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政府征收土地时,对征收的土地如何补偿往往是最受被征地人最关心的问题。厦门作为经济特区,经济水平在国内属于领先水平。厦门征地......


·借贷纠纷中,约定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能否得到支持
      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除了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逾期利息、违约金等请求外,还可能一并主张借款合同约定的律师费......


·上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在上海,大部分建设工程都是承包给专业
      上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上海,大部分建设工程都是承包给专业的公司来做的,此时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其中明确建设工程的相关事项,并......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否可以?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否可以?一、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否可以?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在房屋是属于个人,一方单独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执行。夫......


·根据法律的规定不交罚金能判缓刑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的刑法执行制度当中是存在着环形的,环形式附条件的不执行,也就是满足一定的条件的话,那么就不执行了。当然,我们国家......


·网络诈骗罪报警流程是怎样的?
      现代技术日新月异,网络的发展更是如此,不仅方便了我们的生活同时也伴随着各种风险与挑战,网络诈骗就是其中的一种,诈骗者运用网络通过社交工具获得......


·上诉到中院多长时间下传票
      大概两个月左右,二审法院就会送达开庭传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


·借条上出借人要签名吗?
      借条上出借人要签名吗?借条上出借人并不需要签名,借条是由借款人单方书写签字,并交给出借人的债务凭证,因此,在借条上签名的应该是借款人,而不是出......


·1、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
      1、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驶(是酒后驾驶的一种),俗称酒驾。(1)酒驾罚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