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符合法定和约定的解除情形,就自动解除。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解除合同情形出现,则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
2001 年11月26日施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招用员工后一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和单位如不能就合同期限达成一致,单位可以提出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但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员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用人单位既履行了自身的义务,个人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避免今后发生无端的纷争。可见,事实劳动关系是不可以以个人意志随意终止的,而是在客观存在的条件下例如死亡、本身合同期满或者用人单位不存在等情况才可以自动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任凭个人意志一意孤行,既不能得到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可能还会伤害用人单位的利益,所以为了能够保障自己在用人单位的权益,一定是以正式合同签订为前提工作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安徽省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安徽省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安徽省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修订了什么内容?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修订了什么内容?建筑工程质量都应当达到一定质量标准,为了统一全国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国家为此出台了相关的建筑工程......
·犯罪既遂的形式有哪几种?
犯罪既遂的形式有哪几种?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
·交通事故撞死无名氏死亡赔偿金应该给谁?
由于我国人均车辆拥有量众多,因此交通事故的发生数量也是极大的,在普通的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金确定后,接下来的具体赔偿问题就很好解决了,但是因......
·在我国法院拍卖土地使用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我国法院拍卖土地使用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及时有效的查封 不论土地使用权被抵押与否,在法院依法处置前,都应进行查封,这是执行的基......
·对于累犯可以判拘役么?
对于累犯可以判拘役么?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并没有规定不可以判处拘役。对累犯应该判处什么样的刑罚,主要的还要根据其所犯罪......
·组织传销罪罚款什么时候交
看具体情况定。法院在判处罚金时会在判决书中写明罚款缴纳时间,当事人须按判决书中的指定期限到审理案件的法院缴纳。《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
·离婚过错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过错赔偿的条件有哪些(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
·离婚女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有利因素有哪些
离婚女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有利因素有哪些?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
·民法典第16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16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6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