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公司法人合同需要签订吗

公司法人合同需要签订吗?我相信我们应该有很多人很疑惑公司法人合同的签订是否有必要呢?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利益以及很好的履行其职责,但是公司法人有是公司的负责任,那么是否还需要签订合同呢?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公司法人是否需要签订合同的有关内容。
  一、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所以法人代表与企业不需要签劳动合同。
  二、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而一些诉讼当事人常常会混淆两者的涵义。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 具体区别如下:1、两者的概念不同: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2、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3、两者组成的人数不同: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4、两者的权限不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5、两者变更的法律程序不同: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董事长必须是股东,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不一定必须是股东。所以,根据上面的内容我想您已经明白,公司法人合同的是否签订,对于他对公司负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都是没有影响的。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我们也欢迎您到进行在线咨询,我们有最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上的帮助,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事诉讼原告败诉怎么办?
      民事诉讼原告败诉怎么办?一、民事诉讼原告败诉怎么办?如果确实因为法院原因误判等,你可以向法院审判委员会投诉,也可以上诉,通过二审或者再审纠正......


·民事诉讼法诉讼费用包含哪些
      民事诉讼法诉讼费用包含哪些一、民事诉讼法诉讼费用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


·超市员工在超市干活受伤了算工伤吗,工伤如何认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超市,相对的超市也需要多样性的人才为之服务,那么超市员工在超市干活受伤了算工伤吗?工伤又该如何认定呢?我们......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只要是过错的一方就不可以起诉离婚。而现实中,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都......


·你知道高空坠物砸车要报警吗?
      你知道高空坠物砸车要报警吗?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见高空坠物的人,我们也经常在新闻中看见因为高空抛物砸伤行人,砸死路人,砸坏汽车的案例,很多......


·女方起诉离婚怎样能最大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女方起诉离婚怎样能最大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


·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书该怎么写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若夫妻离婚的话,则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数额确定。而要是当事人就子女抚养......


·禁停路段临时停车如何处罚?
      禁停路段临时停车如何处罚?机动车乱停放的,可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离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女方离婚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一对夫妻如果无法继续生活下去,那么将享有离婚的权利。但是父母离婚之后必须要对未成年的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处理,大多数情况下,女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


·房地产估价在日常的二手房交易买卖,商品房租赁或者是夫妻财产分
      房地产估价在日常的二手房交易买卖,商品房租赁或者是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都能够用得到,目前现如今市场上的房地产估价公司还是比较多的。不过在进行估......


·有孩子算事实婚姻吗?
      有孩子算事实婚姻吗有了孩子算不算事实婚姻,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有结婚实质条件的,并在婚姻登记条例发布前生子的,构成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