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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受害人赔偿如何申请?

非法集资是利用没有经过合法手续的凭证获取受害人信任,用集资的借口骗取受害人钱财,吸取社会上富余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人在骗取到大量钱财之后通常都会跑路,被害人醒悟过来找不到非法集资人员,只能通过报警的方式追回资金申请赔偿,非法集资受害人赔偿如何申请?
  
  一、非法集资受害人赔偿如何申请?
  根据相关刑事法律规定,对非法集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二种途径救济:一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已将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限定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二、如果遇到非法集资骗局时,怎样维护自己的资金安全
  如果发现自己以民间借贷的形式被非法集资所骗,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通过刑事侦查措施抓捕嫌疑人、查扣涉案款物。有的群众,发现自己因非法集资被骗,却持借据或借款合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保全。一般来讲,此类案件法院不会受理,及时受理后也可能裁定驳回起诉。因为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毕竟公安机关的刑事强制手段和人民法院的民事手段相比在追回被骗资金,控制犯罪嫌疑人方面要严厉一些,效果也会好一些。
  三、借款人因涉嫌非法集资外逃,能否追究担保人责任
  有的以民间借贷形式出现的非法集资案件中,涉及有担保人。即借款人因涉嫌非法集资外逃,能否追究担保人责任?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如果警方未追回资金受害者就要重新寻求法律途径获得赔偿,可以通过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和另行提出民事诉讼的方式获得赔偿。在遇到集资时要提高警惕,如果判断出来是非法集资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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