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爸妈离婚财产与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当中不一定所有的子女都不能够理解父母离婚这样的事情。父母离婚以后的事情,有些是紧紧围绕孩子展开的,有些也仅仅是夫妻双方之间的事情。比如说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割问题,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解决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爸妈离婚财产与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爸妈离婚财产与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一、父母离婚财产
  父母仅仅是离婚,孩子不可以分财产。财产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这与孩子无关。当然,如果双方均同意,无偿赠予财产给孩子那是可以的。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首先,爸妈离婚的财产和自己没有关系,这是爸爸妈妈之间自己的事情,除非爸爸妈妈愿意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孩子。但是抚养费的问题就是和孩子紧密相关的了,需要结合孩子成长实际的费用和夫妻双方的实际收入水平进行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1、车辆违规司机及乘客需负全责。
      1、车辆违规司机及乘客需负全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合同签订有区别吗?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合同签订有区别吗?区别不大,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


·先履行抗辩权有没有时效,抗辩为何权没有时效
      先履行抗辩权有没有时效,抗辩为何权没有时效抗辩权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如果我们去签订的合同内容对方无法履行或者是出现什么问题的话,我......


·公司欠薪老板跑路!工资找谁要?
      公司欠薪老板跑路!工资找谁要?1、搜集有用的证据劳动者一定要保存证据,特别是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招聘简章、记录以及......


·房改房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近几年的房价上涨是十分迅速的,导致的后果就是炒房的越来越多,买房来住的越来越少,因为买房居住的人群根本支付不起房子的款项,因此国家为了控......


·邀请招标的条件以及相关规定
      邀请招标的条件以及相关规定邀请招标,对于很多公司以及企业来说并不陌生,需要某样东西的时候,就会需要邀请招标,刚刚成立了公司或者企业的人,对......


·自诉案件驳回能否再次起诉
      自诉案件驳回能否再次起诉如果自诉案件因刑事方面不构成犯罪被驳回了,还可以就民事赔偿问题另行起诉。如果不涉及民事赔偿的问题,又没有新的事实和证......


·遗弃残疾人够遗弃罪吗?
      一、遗弃残疾人够遗弃罪吗《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或者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


·无过错方离婚赔偿怎么提起?
      无过错方离婚赔偿怎么提起?一、诉讼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从《民法典》中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只有法定的离婚过错情况下导致夫妻离婚的,那离婚损害赔......


·虚开增值税自首是否会减轻刑罚?
      虚开增值税自首是否会减轻刑罚?许多商家为了减少税收成本就开始在增值税上动脑筋,通过不合法的手段虚假开出增值税发票以骗取税费,甚至有商家贪心地......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存在需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存在需要补充说明的地方,因此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以进一步明确劳动双方的权利义务。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