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离婚房子如何过户?
一、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二)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析产基本步骤: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
二、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一)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二)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五)委托书。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给其中一方的,只要办理析产手续即可,这与正常二手房交易不同,离婚房子过户不需要缴纳一系列税费。但如果该房屋贷款并未还清的,不能直接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先就房产归属问题达到协议,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再使用原来的还款方式还款,等还清贷款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在协议离婚以后,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夫妻双方有个共识,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各自付多少的......
·当行政处罚当事人不交罚款会有哪些后果
行政机关罚款,行政处罚当事人不交罚款会有什么后果?《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
·婚外恋财产分割时需要遵守什么原则?
一、婚外恋财产分割时需要遵守什么原则?1、应遵循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2、应遵循照顾子女......
·拐卖妇女罪上诉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拐卖妇女罪上诉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拐卖妇女罪上诉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刑事上诉状范文上诉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使用市房地局制定的2000年版合同示范本,受让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注意以下问题:一、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是否符......
·分公司签订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分公司签订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分公司签订合同主体资格是合法的,分公司具有合同主体资格,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
·农村城镇化征收土地程序是什么?
农村城镇化征收土地程序是什么?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很多郊区的农村被政府征用拆迁,用来建设商品房或者基础设施。失去土地的农民,在得到......
·订立遗嘱要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遗嘱要注意哪些问题公民订立遗嘱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1、遗嘱内容应当具体明确且不能超越个人合法财产的范围。2、遗嘱形式要符合法定要件。遗嘱......
·什么是加班?
什么是加班?所谓加班,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
·负刑责可以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吗
负刑责可以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吗一、负刑责可以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吗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属于不同的法律范畴,其性质及功能均不相同,不能以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