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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未成年父母离婚财产分给孩子可以吗?

在当今社会,离婚一事也越来越常见。在离婚案件中,人们最关心的莫过于财产分割。对于财产分割,不同的家庭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在本文中我们就孩子未成年父母离婚财产分给孩子可以吗?一事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孩子未成年父母离婚财产分给孩子可以吗?
  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未成年的孩子无权分得家产。
  当然,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获得个人财产,并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能将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
  (1)获得的奖金,如因学习成绩优异而获得的奖学金,因见义勇为而获得的政府奖金等。
  (2)通过遗嘱继承而获得的财产。
  按照《继承法》规定,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让孙子女、外孙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因此,未成年人通过遗嘱继承等方式所获得的遗产,应当归属未成年人本人。
  (3)接受赠与而得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9条规定:“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4)因人身受到损害而获得的赔偿。
  未成年人因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致残的,有权要求加害人等赔偿义务人予以赔偿,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属于被侵害的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5)享有智力成果而得的财产。
  未成年人虽不能从事体力劳动,但可以从事智力成果创作活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6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所以,未成年人通过发明专利、发表文章、绘画作品等智力成果获得的报酬属于其个人的财产。
  《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因此,虽然离婚时未成年子女无权参与父母财产的分割。但是,父母无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时,都不得否认未成年人获得的上述财产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也不得擅自处理未成年人获得的上述财产,更不得强行占为己有。
  总上所述是我们为您简单介绍的有关孩子未成年父母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知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未成年子女无权分割父母财产,同时,父母不得侵占属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如有其它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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