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重庆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对于任何原因造成的离婚案件都需要夫妻双方协调,那么重庆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怎么收费的?律师收费根据不同的情况收取费也是有所不同的,委托律师来进行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收取费用的方式也是多样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有关于离婚财产律师收费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吧。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如何计算
  
  1、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3、计时收费
  
  代理民事离婚案件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4、收费说明
  
  (一)离婚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三)重大、疑难、复杂离婚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离婚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四)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由此看出,对于离婚财产纠纷案件律师收取费用有多种方式,可以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按比例收费,一般按比例收费是分段累计收费的,上文内容中有提到收费说明我们也是需要注意的。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对重庆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怎么收费问题的回答,若有疑问请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车辆出险肇事逃逸交强险可以理赔吗
      一、车辆出险肇事逃逸交强险可以理赔吗可以理赔,但具体的理赔规定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的理赔规定应咨询相应的保险公司;商业第三......


·涉外仲裁裁决与外国仲裁裁决怎样才被承认执行?
      涉外仲裁裁决与外国仲裁裁决怎样才被承认执行?涉外仲裁裁决与外国仲裁裁决是我国关于民事或企业上诉法院涉及国外的案件裁决,有很多人不懂,涉及外国......


·立法固然是重要的,但如果没有贯彻执行,那这样的法律就是一纸空
      立法固然是重要的,但如果没有贯彻执行,那这样的法律就是一纸空文,无法达到立法的目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法,前者的颁布其实是......


·2023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2017离婚房产怎么分割?一般分割离婚房产时,需要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走法律渠道诉讼。诉讼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有需要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计算
      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一)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


·诉讼标的总额如何进行计算?
      诉讼标的总额如何进行计算?诉讼标的总额在进行确定的时候,应该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和价款。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


·一、起诉离婚婚后有没有财产证明有影响么?
      一、起诉离婚婚后有没有财产证明有影响么?起诉离婚财产证明肯定要的,要是被告同意离的情况下,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要做出分割。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


·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财产,离婚时财产都要平均分配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仅仅要对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进行解除,此时如果有共同财产、债务的话,那需要同时处理,当然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也是要对子......


·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有何条件
      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有何条件合同纠纷起诉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同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了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


·买房子不过户的后果是什么?
      买房子不过户的后果是什么?买的房子没过户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其依然是自始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条款履行。在民法规制......


·一、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路的范围?
      一、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路的范围有哪些“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