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收到拘留通知书后需要怎么办

收到拘留通知书后需要怎么办一、收到拘留通知书后需要怎么办?收到亲人的拘留通知书后,家属及时委托辩护律师,同时也可以到看守所为亲人送上些衣服或现金。收到亲人的刑事拘留通知书后,说明你亲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并被刑事立案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了。应该及时委托辩护律师。律师可以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
  了解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二、什么是拘留?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三、拘留的分类: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2、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3、司法拘留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司法拘留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由此可见,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拘留,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在收到拘留通知书后一定要先确认通知书上的具体内容,分清拘留类型及拘留原因。之后可以为被拘留人准备一些生活所需。如果有需要,在适当的时候申请法律援助或咨询律师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租赁备案网签几天出结果?
      一、租赁备案网签几天出结果?租赁备案网签两天出结果,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下......


·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八条 [非法采矿案(刑......


·什么叫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
      什么叫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酌定情节,又称裁判情节,是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犯......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


·法律规定专利权特性是啥
      专利权特性是啥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


·大家都知道的是购买房屋的话
      您都知道的是购买房屋的话,不仅需要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而且必须在我国某个区域内具备一定的条件,因为比如说像上海这种大城市,如果要购买房屋的话,......


·悬挂临时牌照违章扣分吗
      悬挂临时牌照违章扣分吗悬挂临时牌照违章会扣分罚款。非现场处理临牌是不会被处罚的。但如果是现场处罚或者是有非常严重的违章行为,交警的电子眼也可......


·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吗,无故克扣工资怎么办
      工资是劳动者最为关心的也是其工作的动力,可每到发工资的时候都会发现发的工资不是约定的数额,有一部分已经被单位扣掉了,那么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吗?......


·法定解除合同有什么情形
      法定解除合同有什么情形一、法定解除合同有什么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


·股东会公司法有什么规定?
      股东会公司法有什么规定?公司上市了,要对所有大小股东负责,公司股东会是权力机构,也是向广大股东进行公司运行的公开透明化。但是许多有限公司对......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一、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性质。1、在法律性质上,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属“并存的债务移转”。债务移转,又称债务承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