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法人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法人是如何规定的?
  在民法通则中,与法人有关且容易混淆的概念有多个,例如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等等,为了厘清不同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区别和界限,防止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判断依据模糊、判断标准不清、判断结论不准等问题,最高法制定了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那么,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法人是如何规定的呢?
  
  1、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企业法人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由其主管机关组织清算小组进行清算。企业法人被宣告破产的,应当由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3、清算组织是以清算企业法人债权、债务为目的而依法成立的组织。它负责对终止的企业法人的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清偿。
  
  对于涉及终止的企业法人债权、债务的民事诉讼,清算组织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
  
  以逃避债务责任为目的而成立的清算组织,其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4、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对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决定处理;对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5、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采用罚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须经院长批准,另行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被制裁人对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十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决定暂不执行。
  
  6、对法定代表人直接处以罚款的数额一般在二千元以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以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的一方,对联营企业的债务,应当按照书面协议的约定承担;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或者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综上所述,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法人的规定,明确了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法人承担责任,但如果法人有规定的违法情形时,应对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但需要法院院长批准,且当事人有复议权;同时还规定了法人解散由主管部门组织清算,宣告破产由法院组织清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署名权具有什么性质内容?
      署名权具有什么性质内容?署名权具有:永久性、不可继承性、不可转让性。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


·一般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公司想要确保顺利运营,就需要保证资金的充足。不管是从事哪项投资活动,都需要资金支持。为了获得充足资金,很多企业都需要融资来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贩毒未交易就不能认定贩毒吗?
      贩毒未交易就不能认定贩毒吗?一、贩毒未交易就不能认定贩毒吗?贩毒未交易并不是一定就不能认定贩毒,贩卖毒品未交易成功,犯罪状态并非必然是未遂......


·公安提交检察院案件的程序是什么?
      公安提交检察院案件的程序是什么?公安提交检察院是属于审查起诉的司法审理环节,刑事案件由公安局递交到检察院说明该案件需要提起公诉,凡需要提起公......


·征地补偿检报纳税规定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检报纳税规定是怎样的首先,对于个人的房屋的拆迁补偿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第45号)......


·机动车车祸的责任怎么划分
      机动车车祸的责任怎么划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


·外地员工被隔离有工资吗
      外地员工被隔离有工资吗?员工被隔离的也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一、离婚不知道对方财产如何离婚?
      一、离婚不知道对方财产如何离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让法院去调查对方的收入情况。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


·告一个人重婚罪是在哪里告?
      一、告一个人重婚罪是在哪里告?重婚属于可公诉可自诉的案件;如果属于公诉案件,可以到当地公安局报案;如果属于自诉案件,可以直接到重婚配偶一方所在地......


·一、无证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无证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无证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


·自立遗嘱人不会写字怎么办
      自立遗嘱人不会写字怎么办立遗嘱人不会写字,则不能采取自书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因为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