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进程中,经济活动主体的形式也更加多样

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进程中,经济活动主体的形式也更加多样化,大到跨国集团公司、小到个体工商户,以各种经济活动为联接,共同组建构成了庞大复杂的市场体系,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经营方式和形态更加灵活多变,随着市场、经营环境和相关情况的变化随时可能发生改变,那么,个体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如何办理呢?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有“法人”变更这一说法,个体工商户不是法人组织,在法律上是自然人。2、因此,对于如何办理经营者姓名变更这个问题,原《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也就是说,对于个人经营的个体户是不可以改变经营者的,要是改变的话,只有重新办理登记(对于是否要注销前一个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如果发现前一个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已经不经营的话,是会要求其办理注销登记的,如果没有发现的话,在同一个地址办理两份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的软件是不会提示的);对于家庭经营的个体户是可以改变经营者的。3、现行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第十二条规定,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现在对于这一问题,工商部门还是沿用以前的规定,个人经营的不可以变更经营者,家庭经营的可以变更经营者。4、对于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拟变更经营者姓名的,需要持原经营者签署的变更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和户口簿到工商部门办理。综上所述,关于个体营业执照变更法人的问题,由于个体户并非法人组织而是自然人,因此,其营业执照变更的对象应该是经营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两种方式,对于前者不能改变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后者则可以提交相关资料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临时工出交通事故误工费能按天算吗?
      一、临时工出交通事故误工费能按天算吗临时工出交通事故误工费能按天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


·2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了怎么办?
      2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了怎么办?2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了,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


·不服价格欺诈处罚怎么应对
      不服价格欺诈处罚怎么应对?不服价格欺诈处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


·加班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合法的吗?
      加班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合法的吗?只要不低于最低的标准一般都是属于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在哪些条件下保证人可追偿
      哪些条件下保证人可追偿保证原本是属于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其效力原本不包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但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着求偿权......


·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确认
      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确认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日常生活当中,债务债权关系已经成为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来在这种关系应该是一种良性发展......


·被告人不认罪法庭是否能判刑
      一、被告人不认罪法庭是否能判刑如没有口供但其他证据充分的仍可定罪;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是否构成犯......


·醉酒驾驶摩托车是否构成醉驾
      醉酒驾驶摩托车是否构成醉驾醉酒驾驶包括摩托车的。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等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


·2023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案要注意些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案要注意些什么?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都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


·逃税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逃税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是谁
      针对不同的犯罪,在侵犯的对象上面肯定是不太相同的。就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来讲,具体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权。那就诈骗罪而言,诈骗罪侵犯的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