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欠条起诉有效期是多久

欠条起诉有效期是多久,欠条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案件是有诉讼时效的,过了诉讼时效就没有胜诉权了,对方就会进行诉讼时效抗辩。欠条起诉有效期也就是欠条起诉的诉讼时效,那么欠条起诉有效期是多久?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欠条起诉有效期是多久?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二、欠条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款协议,然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处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是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总比毫无办法强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欠条所针对的对象是拖欠的租金,那么诉讼时效仍然按照一年处理。根据2000年12月25日法研[2000]122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之规定: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如果在3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的区别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依据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从以上可以看出区别在于: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0年。但对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只有3年。另外法律对已经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的规定都是一样的3年。欠条的起诉有效期是三年,注明了还款日期从还款开始之日起算,没有注明还款日期从出具欠条第二天其开始计算,所以,若发生不还款的现象,应该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权,若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未婚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吗?
      未婚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吗?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同意如何处理?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同意如何处理?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同意如何处理?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审查劳动......


·违章停车罚款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违章停车罚款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现代社会,我们的相关的技术发展的都是比较快的,在很多场合之下,如果从事一些违法行为,都会被监控拍到,......


·航空运输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航空运输合同模板是怎样的现在我国的航空发展和管理已经越来越先进,航空运输除了为您的生活提供了便利之外,现在的航空运输也可以用来运输商家的货......


·辞退员工一次性补偿金标准怎样计算的?
      辞退员工一次性补偿金标准怎样计算的一、辞退员工一次性补偿金标准怎样计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如何解除货车挂靠合同
      在日常生活中,合同是保障双方的权益。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很多想解除合同可是却不知道怎么解除的情况,所以人们会寻找各种各样的办法去解除合......


·婴儿有生理缺陷。自强制婚检取消后
      婴儿有生理缺陷。自强制婚检取消后,婚检在各地普遍遇冷,“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第一道关口出现了松懈,新生儿先天畸形人数出现增加趋势。这是到目前......


·申请司法鉴定算不算入审理期限?
      申请司法鉴定算不算入审理期限?一、申请司法鉴定不算入审理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该规定第九条,因当事人......


·不起诉决定的国家赔偿可以获得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健全,在各项法律中也规定了公民和企业的行为,如果触犯都将会收到相应的处罚,如果当事人没有进行起诉......


·股权继承公证要哪些材料
      按照法律和公司内部的制度规定,要是允许对股权进行继承的话,那么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就可以继承其在该公司的股权。一般进行股权继承的......


·离婚事件的发生对于当事人双方来说可能只是感情的结束
      离婚事件的发生对于当事人双方来说可能只是感情的结束,但是一旦有孩子,遗留的问题就不会那么简单的处理,尤其是孩子的抚养权,司法程序上的判罚是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