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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非法集资在押人员的相关处罚情况是怎样的?

集资行为可能是违法的,但是也有的是合法的。比如说在我国刑法上就规定了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他是需要受到相关的刑事处罚的。那么四川非法集资在押人员的相关处罚情况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非法集资犯拒不投案自首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而犯罪分子拒不投案自首的行为,必将会被依法惩处。
  二、非法集资怎么判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个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集资通缉人员如果拒不自首,在公安机关逮捕后,将依照以下的法律进行处罚。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一百九十二条对这两种犯罪和相应的法定刑罚进行了规定。根据刑法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集资在我国刑法上主要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集资诈骗罪,其次就是这两种罪名在我国刑法上的定罪处罚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可能您对于某个地方还是不太清楚建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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