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湖北工伤认定管辖地如何确定?

在湖北打工的农民工,在工地上受伤的话,应当向包工头提出工伤认定的要求。包工头不给办理的话,农民工自己也可以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而很多农民工都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这就涉及到工伤认定管辖的问题。那么,湖北工伤认定管辖地如何确定?我们结合有关资料告诉您。
  
  一、湖北工伤认定管辖地如何确定?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省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工作。原则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进行的工伤认定工作,现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认定工作,指导所属县(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工作。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认定工作,并接受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工伤认定工作。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参保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生产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二、湖北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准备的资料有哪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包括书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个人合同)、经济合同中有关劳动关系的约定、劳资人事部门的用人证明材料、工资发放表、证人证言等〕;
  
  3、因事故造成伤害的,由企业提供事故报告或本企业职安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企业不提供证明材料的,职工和其亲属、工会组织必须提供证人证言及相关材料。
  
  4、工伤发生后,首次治疗工伤的病历,住院治疗的还需提供出院小结;
  
  5、患职业病的职工应提供由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并符合管辖规定;
  
  6、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证明或判决书。
  
  (2)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下落不明要求认定因工死亡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3)因公外出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
  
  (4)为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而受到伤害的,应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
  
  由此可见,湖北省内农民工遇到意外事故受伤的,应当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可以向单位经营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这些就是有关湖北工伤认定管辖方面的知识。农民工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向劳动局反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抢劫罪的行为种类有哪些?
      抢劫罪的行为种类有哪些?《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邻居堵我家入户公路犯法吗
      建议及时报警,该种行为不违反《刑法》的规定,但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商标在什么情况下构成侵权
      商标在什么情况下构成侵权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借钱不还作为债主是可以起诉的,不过借条作为债权债务的证据之一,如果没有借条,那么胜诉的概率可能不大,不过可以收......


·行政处罚中证据保存适用范围是什么?
      行政处罚中证据保存适用范围是什么行政机关在对我国公民作出行政处罚的时候,也是必须要根据事实和证据为依据的,因此一般行政处罚中的证据都是要进......


·借给别人的钱应该怎么打借条?
      借给别人的钱应该怎么打借条?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今向____......


·债权债务统计表的基本准则有哪些?
      债权债务统计表的基本准则有哪些?不同要素所有者包括企业内部管理当局,也包括企业的外部利益关系人如股东、债权人、政府、供应商等等。如果能够对资......


·江西社会抚养费是多少的征收依据?
      21世纪人口的过快增长已经是全球面临的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国家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控制人口的增长,但有时候事情既然发生了,只能做事后的补救,只能......


·合伙合同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


·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一、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


·在疫情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在疫情期间的工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