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学校收费不合理怎么办

学校收费不合理怎么办
  
  虽说如今是义务教育,要保证每个孩子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但是对于非义务教育的阶段,相关学校就有可能更加实际情况收费,而其中的一些费用就可能不合理。那么学校收费不合理的该怎么办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学校收费不合理怎么办
  
  一般来讲学校收取学生费用的都应该按照国家或省、市教育部门的规定来收取,如果在相关部门规定之前乱收费的或者收费不合理的话,那么学校的做法是违法,学生或家属可以向教育局反映学校的做法予以纠正。
  
  二、学生受伤学校要负责吗
  
  (一)法律规定:
  
  对校园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如何承担责任,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学校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1、考虑受伤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8周岁以下的儿童受到伤害,则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除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有证据证明其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采用的是一种举证责任倒置方式;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即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受到伤害,则只有在受伤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时,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考虑受伤害人所遭受的伤害是来自学校,还是学校以外人员的伤害。
  
  如果是学校以外人员所造成的伤害,则应当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果受伤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学校在其受伤害时未尽到管理职责,则学校承担补充责任。
  
  3、考虑监护人的监护责任问题。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因此,如果在校未成年人之间发生伤害事故,除了追究学校未尽管理职责的法律责任外,还应当追究未成年侵权人父母的法律责任。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应该太过功利心,这样只会丧失开设学校最初的本意。而学校向学生收取费用的,也一定要合理,不然的话可以向教育部门进行投诉,并同时拒缴费用。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拖欠员工工资的后果有几种
      拖欠员工工资的后果有几种1、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


·全款买卖合同一般违约金怎么计算?
      全款买卖合同一般违约金怎么计算?一、买卖合同的违约金规定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


·商铺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商铺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应是多少?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做任何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应由......


·一、六安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六安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六安醉驾的处罚标准主要是: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


·婚前贷款购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现如今,可以说婚前贷款购房的情况比较多,而此时有可能是将要结婚的男女共同出资购房,然后登记在一方名下。当然更多的是由一方在婚前贷款购房,然后......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包括什么?
      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情形包括什么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专利......


·陕西省事业单位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五险一金是现在很多企业给员工的基本福利,是公司给员工的最基本的一种保障,五险一金跟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人们的生老病死,也可以减轻一定的......


·诉前财产保全期审查是怎么样的?
      诉前财产保全期审查是怎么样的?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要认真审查,看申请人是否有权处分该财产。当然这里的担保可以是申请人的财产,也可以是第三方的财产......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离婚财产分割不需要公证。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在离婚协议中可以写明财产如何分割。如果双方......


·债务人欠钱关机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关机不还怎么办?1、申请仲裁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


·公司法股份回购注销的形式有哪些
      公司法股份回购注销的形式有哪些?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来筹集资金,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得回购股份,但是当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需要时,可以向证监会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