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侵犯知识产权是什么?
一、在我国侵犯知识产权是什么意思?
1、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般包括商标侵权、专利侵权、著作权(即版权)侵权三种。2、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违法性这个要件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必不可少的;(2)在知识产权侵权构成中,损害事实(结果)已经不再是必需的构成要件,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不同点之一;(3)由于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并不要求有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认定对确定侵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有意义;(4)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并不是以主观过错为必备要件。二、知识产权管理对象的特点
(一)非物质性
1、知识产权管理对象的非物质性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本质特点。2、知识产权管理的对象即一定的信息,是没有形体的、非物质性的,其存在不具有固态、液态、气态等的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3、作为财产所有权管理对象的物,一般是可以被特定的人占有;而作为知识产权对象的信息,则不可能被特定人占有,它们可能被无限地复制,因此可能被无限数量的人占有。
(二)创造性
1、知识产权法的宗旨在于鼓励人们不断创造出新的知识和技能,所以先行的知识产权法所保护的智力成果主要是具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2、创造性是智力成果取得知识权保护的条件,受保护的对象不同,法律对其要求的创造性也是不同的。3、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所要求的创造性最高,著作保护的作品次之,商标法对商标没有提创造性的要求,但商标的设计和选取也是创造性的体现,商业秘密体现了一定程度的创造性。
(三)公开性
1、公开性是多数智力成果所有人取得知识产权的前提。2、在各项知识产权中,其对象大多表现了公开性特征。
(四)可复制性
1、智力成果之所以能成为财产权的对象是因为智力成果可由一定的有形物去固定、去复制。2、智力成果只有可复制、才能被广泛地传播,才能推动人类的科学、技术、文化的不断进步,也才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实现其劳动价值。其实侵犯知识产权就是指某些行为人在客观上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话是肯定必须要承担民事责任的。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包括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和他人的发明专利权。就拿您比较熟悉的一些驰名商标来说,这个商标其实就是属于公司的知识产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程结算审计的方法有哪些?
工程结算审计的方法有哪些?1、分组计算。分组计算审查法是把预结算中的项目划分为若干组,并把相连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项目编为一组,审查或计算同一......
·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也是困扰很多人的一个问题,那么旷工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国家有明确规定吗?关于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我们......
·公路运输损害赔偿责任是如何规定
公路运输损害赔偿责任是如何规定的众所周知,公路运输虽然十分便捷,但是也非常容易发生事故造成损害,那么您知道一旦造成损害,我国关于公路运输损......
·在我们进行办理入职手续
在我们进行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体检环节一般是一个十分必要的环节,在这其中也就避免不了视力的检查了。那么,对于员工入职视力4.7合格与否呢?对此,......
·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每个人都不愿意发生的,这样既给死亡者家属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同时也对肇事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如何提起劳动纠纷诉讼
如何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要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法律对起诉条件的基本要求,主要条件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
·最新无锡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
根据调查,在沿海地区毒品犯罪的发生情况比较多,因此当地也在不断的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其中就包括了贩卖毒品罪。那要是行为人在无锡犯了贩卖......
·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违反吗?
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违反吗??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和《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
·爷爷奶奶的探视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爷爷奶奶的探视权是否受法律保护?法律并不保护爷爷奶奶的探视权,《民法典》里规定,在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照顾和教育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看望孩子......
·法律上追尾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法律上追尾交强险赔偿多少钱汽车交强险赔偿标准:一、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1、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