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同居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结婚前同居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首先,同居开始之前:同居前,应该委托律师签订《同居合同》,约定共同生活的准则,约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处理、避孕责任和后果承担、等问题,还可以约定同居关系如何结束以及结束后的责任和义务,甚至可以约定双方结婚的条件。上述所有这些约定,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二)其次,同居关系稳定后:同居关系稳定后,应及时办理结婚登记;同居期间因和子女抚养发生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单独就解除同居关系向法院起诉(有配偶与他人同居除外);同居关系稳定后,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可以互立遗嘱,并请求律师见证或者公证机关公证。(三)最后,同居关系结束后:结束同居关系,应聘请律师见证。律师作为来自民间的法律人,在政府管制和法律规定的空白之处,应该发挥自己的独特作用。
二、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谁抚养
(一)受理: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三)具体规定:第9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上文中我们为您总结了三点。由于我国不保护同居关系,因此此时虽然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并且也实际生育了子女,但也不能算作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各自的利益也是不会受到保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私募基金合规风控人责任是什么
私募基金合规风控人责任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合规风控人责任是什么1、监督、检查或审查公司及工作人员的行为合规性;2、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起草违规......
·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
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生活中,在一些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写民事诉讼状,但因为我们平日对民事诉讼涉及不多,所以对民事诉讼状的书写知之......
·醉驾国企职工开除公职
醉驾国企职工开除公职国企职工被判拘役或者缓刑,都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定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
·一、月收入4000抚养费多少?
一、月收入4000抚养费多少?月收入4000抚养费一般是800到1200元。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夫妻结婚多久可以共同贷款?
夫妻结婚多久可以共同贷款?一、夫妻结婚多久可以共同贷款?只要是领完结婚证,就可以申请共同贷款,与领证时间、结婚年限都没有关系。银行主要会......
·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
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高空坠物伤人的归责原则什么在高......
·农村老人如何立遗嘱有效
农村老人如何立遗嘱有效(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本......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夫妻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
·自首和立功哪个量刑减得多?
自首和立功哪个量刑减得多?一、自首和立功哪个量刑减得多?立功减刑的幅度: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
·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
·职务侵占1万拘留多久
职务侵占1万拘留多久职务侵占只可能被刑事拘留,不可能被行政拘留的。具体拘留多久看公安机关决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