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夫妻离婚后一方拒付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后一方拒付小孩抚养费怎么办?夫妻一方在离婚前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抚养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既是人伦规范,也是我国婚姻法的明确规定。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就体现在其支付抚养费上,因此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律师提醒,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因此对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的贵族学校的学费、购买奢侈品的开支等一方可以拒绝承担。此外,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其十八周岁为止,因此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没有支付孩子上大学费用的义务。二、可拒付子女抚养费吗?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这条规定只是针对案件审理期间,且是在女方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所以说,一旦夫妻双方离婚,想要撤销原来的离婚判决或恢复原来的婚姻关系是不可能的,除非再婚。但是,在离婚后发现怀孕的,如果确实是与前夫的孩子,那么孩子的抚养费该如何处理呢?根据我国婚姻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男方不用承担抚养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遇到离婚以后另一方拒绝给小孩支付抚养费的这种情况,完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对方这么做绝对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有可能的话,甚至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扣押对方的财产,冻结其他的不动产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房地产项目股权投资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房地产项目股权投资协议的内容有哪些房地产项目股权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引进项目投资人,是企业以项目开发为依托,以项目股......


·违约金合同怎么写的规范是什么?
      违约金合同怎么写的规范是什么?合同编号:_________需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


·山东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很多离婚案件中,都有男方赌博的因素,赌博是违法行为,对家庭和社会都危害不小。我国早就明令禁止开设赌场,可是仍然有些不法分子出于盈利目的,通......


·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在国家政策或者城市规划的建设中,时常有土地房屋被征的情况,为此,各地为了安抚农民的心情、保障农民的权利以及......


·一般集资诈骗判多久,怎么处罚集资诈骗
      现实中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罪,需要看是否满足规定的立案标准规定,要是在具有集资诈骗行为的情况下,同时又达到了立案规定,那此时就会认定构成集资诈......


·关于重婚案的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关于重婚案的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重婚罪的司法解释是比较少的,重婚罪也比较好认定的案件,对重婚行为的认定,可以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意......


·在我国工伤认定用病历吗?相关条例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病历肯定是属于个人隐私,除了医院和自己以外,其他人是都没有权利查看自己的病历的。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工伤认定,可能有关部门......


·员工的病假日工资怎么扣?
      员工的病假日工资怎么扣?员工请病假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个标准是企业支付病假工资的底限,企业可以支付高于此标准的工资。......


·一、交通事故死亡不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死亡不赔偿怎么办?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交通肇事造成人员死亡的,肇事者不进行赔偿的,受害人的家属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


·受害人可以自己起诉遗弃罪吗?
      对于大多数刑事案件来讲,其实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不过要是属于自诉案件,则受害人可以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那实......


·能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能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死刑是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也是世界上最古老、同时最严厉的刑罚之一。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