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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劳动合同没续签合同怎么办

一般公司不会无缘无故的不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但是受到国家法律制度的约束,用人单位也不可以随着自己的意愿随意处理到期的劳动合同。有部分劳动者其实都在生活当中遇到过类似的情形,就是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公司不和自己去签合同,而且本人遇到这种情况也确实不知道在我国劳动合同没续签合同怎么办?
  
  一、在我国劳动合同没续签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从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没有续签这分两种情况的,如果是您不愿意在和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那您正常的办理离职就可以。如果是公司不愿意和您在续签劳动合同了,也需要正常办理离职,不同的就是用人单位需要结合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给您支付补偿金的。领到补偿金,办理完正常的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以后,再重新寻找新的工作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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