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员工在工伤鉴定结果拿到后多久能得到赔钱?

我国法律对解决劳动纠纷最理想的状态就是员工受伤拿到鉴定结果,单位迅速做出赔偿。但是现实似乎并没有那么顺利,很多员工在做完工伤鉴定之后,单位对赔偿都是一再拖延,员工追要也不给。那么,我国法律对工伤鉴定结果拿到后多久能得到赔钱是否有规定呢?
  
  一、工伤鉴定结果拿到后多久能得到赔钱?
  1.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多久可以领取伤残待遇,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2.如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待遇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直接按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即可,工伤保险基金承担部分需要按相关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支付手续,经审批无误后才能发放。3.一般来说,各地方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会有自己的工作流程,如果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报的材料齐全,正常情况下,三十天以内劳动部门会处理完毕。
  二、单位拖延不支付工伤赔偿金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 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那么双方的争议受仲裁时效约束。但是双方已经达成协议了,就不再受仲裁时效的约束了。双方达成了协议,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就相当于违约,可以起诉到法院,这时候的纠纷不是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内了。双方若之前已经达成赔偿协议,无需再仲裁,直接起诉即可。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这是节约成本、最直接、最快捷的方法。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说明双方已无争议,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确定,只待履行即告消灭。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该赔偿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工伤赔偿事项已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可以不经过劳争议仲裁程序,自然不受申请仲裁期限的限制。综上所述,员工在工伤鉴定结果拿到后多久能得到赔钱并没有得到法律明确的时间限制,多久能获赔完全要看单位的自觉性有多高。但对于单位这种无赖行为,法律规定如果员工与单位对赔偿方面有纠纷的,劳动者可以去申请仲裁或者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2023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先出轨的怎么判?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如果离婚是需要对婚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夫妻如果协议离婚,财产的分割,包括房产如何分割都是由双方共同商议的,如果商议不成的......


·公司一直拖欠工资可以找哪个部门解决
      公司一直拖欠工资可以找哪个部门解决按规定,公司需要按约定支付员工工资,而有些公司有意拖欠工资为自己谋取利益,一直拖欠工资严重损害员工的合法......


·招投标程序是怎么样的?
      招投标程序是怎么样的?需要修建大型工程的时候,基本上都会选择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资质的承包方进行工程建设,而这些承包方就会投标,通过投标争取......


·夫妻离婚后可否变更其子女抚养关系?
      夫妻离婚后可否变更其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另行起诉。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


·国家赔偿分为哪几种
      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果因为一些失职对公民造成一定的伤害,国家会对公民进行赔偿,公民也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家的赔偿有很多,那么国家......


·律师的庭前准备主要有哪些
      律师的庭前准备主要有哪些?一、询问了解案情弄清案件事实,是律师代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倾听当事人陈述,是律师了解案情的最直接方法。向当事......


·入职要提供工资单详情是否不合法
      从一个公司到另外一个公司是重新的开始,但以前的表现也会被现在的公司看重,工资是决定跳槽的因素之一,那么在法律上现任公司入职要提供工资单详情是......


·认罪服法情况应该怎么写?
      一、认罪服法情况应该怎么写?认罪服法情况范文:本人XXX,因某年某月在某地犯某事触犯刑法第几条第几款之规定,被判处什么什么徒刑。现已认罪服法......


·上户口血型错了用改吗
      要。如果填错了是可以改的。你必须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由派出所审核并报公安户政部门审批才可以更正籍贯项目。一般情......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公安会怎样?
      一、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公安会怎样?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


·离婚诉讼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什么?
      离婚诉讼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什么?离婚诉讼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什么?(1)转移已有存款;(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3)私自出售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