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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有哪些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有哪些
  
  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及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是怎样的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三十七条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逾期退还的除退还本金外,按照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通信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应超过合同估算价的百分之一。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要提醒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除了要退还本金,还要支付相应的银行利息才行。要是你对此有任何的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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