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多少年 离婚支付多少子女抚养费
一、离婚支付多少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具体数额,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抚养多少年
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从原则上来看,父母抚养子女的只需要到子女18周岁成年为止,也就是说18周岁之后原则上父母就不需要继续抚养子女了。不过也是有例外的情况,此时虽然子女已经成年,但因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在校读书、不具有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同时父母也有继续抚养的能力,那还是要继续抚养子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反担保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种类?
您都知道如果我们需要钱了肯定是要去银行进行贷款的,我们国家对于银行贷款方面的规定内容是有很多的。在银行贷款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有东西作为抵押,......
·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对于轻微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公安机关管束和公众监督下限制其一定自由的一种刑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管......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是什么样的?一、重庆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
·批捕后法院多久才判决?
一、批捕后法院多久才判决?从逮捕到判刑的时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那么需要说明的是,批捕之后还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说,有可......
·法律规定构成受贿罪怎么处罚
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
·离婚协议显失公平该怎么办?
对于离婚协议书,这是夫妻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时候需要签订文书,如果缺少了该协议,最终也是不会准许离婚的。当然,有的人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之后,......
·行政处罚证据刑事案件有哪些?
行政处罚是我国法律处罚行为中最常见的一种,起到规范以及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并帮助其改正约束,还没有上升到刑事案件的高度。但在刑事案件中,能否......
·嫌疑人部分认罪可以判缓刑吗
一、嫌疑人部分认罪可以判缓刑吗嫌疑人部分认罪缓刑也是可以判的,但是要符合缓刑条件。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了解认罪后果和全案证据的基础上......
·犯罪嫌疑人不承认行贿怎么处理
一、犯罪嫌疑人不承认行贿怎么处理?可以搜集证据。一般要通过其他证据来判断是否行贿,比如行贿的物品、财产、时间、地点,受贿人有没有相反的证据或......
·一、租赁合同没有备案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
一、租赁合同没有备案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租赁合同没有备案买卖不破租赁是适用的,有约定的从约定,如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出租合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