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因为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怎么办

因为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怎么办
  
  夫妻因为一方有家暴行为,从而导致夫妻最终离婚其实也算是比较常见的。据不完全统计,因为家庭暴力行为造成离婚的情况现在是在逐渐增多的。但对于很多当事人而言,可能此时就搞不清楚究竟因为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怎么办了?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因为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怎么办
  
  遭遇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要满足下列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二、遭受家暴起诉离婚该怎么办
  
  1、遭受家暴起诉离婚要向法庭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家暴的事实: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如果有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4)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5)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6)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7)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2、除了起诉离婚,遭受家暴一方还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提起刑事自诉。
  
  (3)重新提起诉讼。
  
  对于轻伤害案件,在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如果被害人表示愿意谅解犯罪嫌疑人的,检察机关也可以不起诉该案,而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处理或不起诉处理。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调解后悔的,还可以重新提起诉讼。
  
  (4)进行申诉。
  
  受到家庭暴力,被害人报警后应当立案侦查。未予立案的,被害人可到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部门进行申诉。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家暴行为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而现实中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也比较多。离婚过错中,受害的一方也可以同时要求有家暴行为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概念具体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概念具体是什么?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分割而在离婚后......


·肥东县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肥东县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肥东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


·成立合伙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成立合伙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是不同的,不仅体现在性质上面,在成立条件上面也是有很大区别。那您知道成立合伙企业需......


·商品房要是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商品房要是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开发商出售商品房的时候,自然是要保证商品房产权无瑕疵,否则就会对购房者利益造成损害。而现实中由于修建商品房资金周......


·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一、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1、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


·漳州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漳州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怎么规定的?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


·高空坠物砸人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物体坠落造成的伤害补偿,是指法律在过错人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其与一般侵权责任的赔偿标准一样。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用(1)被害人在数个距离基本相等......


·一、夫妻复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复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夫妻复婚后的财产分割情况应当恢复到夫妻第一次结婚后的状态,属于个人财产的仍然个人所有。《婚姻法》第31条规定:“......


·丧偶女婿享有继承权吗
      生活中要是夫妻一方丧偶了,那么对于对方的父母来讲,自己就成了丧偶的儿媳或女婿。那么对于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公婆婆或岳父岳母的遗产是否享有继......


·民事诉讼审批程序主要包括哪些环节
      一、民事诉讼审批程序主要包括哪些环节?我国的诉讼程序主要分为四大环节,分别是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判决和裁定。《民事诉讼法......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清算规则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清算规则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