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婚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婚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是怎样规定的?(一)婚前检查项目:1、法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乙肝等,这些疾病可以通过抽血或涂片排查。2、较重的精神病。如严重的躁狂症、精神分裂症等,这些疾病可能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患者的心理问题还会引起很多严重后果。此类疾病需要精神科医生诊断。3、生殖系统畸形。此类疾病直接影响生育,其中一些疾病妇科医生可通过肉眼诊断,有些需要用B超检查。4、先天性遗传疾病。如白化病、原发性癫痫、软骨发育不良、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视网膜色素变性等。遗传性疾病的排查需要检测染色体。5、血常规及尿常规。(二)婚前检查费用:婚前检查费用200-300元左右(地区不一样收费不一样)。婚检费用的收取,主要是针对异地进行婚检,或者是在当地非指定医院进行婚检,因此根据婚检项目而收取相对应的费用。二、婚前体检的好处有些人对婚前检查缺乏认识或怕羞,不愿意进行婚前检查,这是不好的。婚前检查有很大的好处:1、有利于身体健康婚前通过全面系统的身体检查,可以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个科学的了解,也可以发现是否患有不适宜立即结婚的疾病,如急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若有可待疾病痊愈后再结婚。2、可以发现生殖的器官异常有的女性生殖的器官发育异常,如处女的膜闭锁等都会影响性生活。如果贸然结婚,会给双方带来痛苦,使家庭笼罩上阴影,其至使婚姻关系破裂。其实这类生殖的器官异常,只要经过婚前检查是不难发现的:而且作具小手术就解决问题,不会影响性生活和双方的感情。3、有利于优生一般情况下,结婚就会生育,孩子是否健康、聪明、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通过家族史的调查和身体检查、可以发现遗传病和遗传缺陷方面的问题,医生会对生育进行必要的指导,避免遗传病儿或畸形儿出现。4、有利于计划生育许多新婚夫妇珍惜学习和工作时间,不愿意过早地把时间和精力花费在孩子和家务上,因此他们急需了解新婚避孕方法、什么时候怀孕适宜等等,这些问题通过婚前检查和咨询部可以得到圆满的解决。同时,医生还会帮助男女双方了解性的知识,过好婚后的性生活,使夫妻关系和谐美满。5、有助于接受健康指导通过婚检可以了解男女双方的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及有关个人和家族先天性疾病、遗传病的情况,以便从发现的问题中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指导。对极少数遗传病患者,则根据病情及遗传规律进行指导,使有可能生育遗传病儿的男女预先知道如何处理,或按规定提出不能结婚或不能生育的建议,以阻断遗传病的延续;对患有较严重疾病者,提出不应结婚和不宜生育的建议,有利于男女青年自身的健康;通过婚前检查还可以进行有关性知识教育、计划生育安排、避孕方法选择和指导。虽然目前也有很多人会选择在结婚之前,做一个婚前体检,但是法律规范并没有明文确定没哟体检不能结婚。但是体检除了有利于身体健康,也可以预防孩子的畸形等问题,且对于夫妻结婚后的生活也是有帮助的。若是有些体检行邮有问题,那么也可以提前进行治疗。
  
  
  
总结:婚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是怎样规定的?(一)婚前检查项目:1、法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乙肝等,这些疾病可以通过抽血或涂片排查。2、较重的精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没有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没有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不管夫妻俩是否离婚,父母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必须履行。如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起诉维权。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兴起,集资诈骗迅速扩展到互联网上。由于互联网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兴起,集资诈骗迅速扩展到互联网上。由于互联网的特殊性能较好的掩盖诈骗的实质,导致其危害比普通集资诈骗更高,辨识更加困难。如何辨别和处理网络集资诈骗问题显得尤为重要。那......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会判缓刑吗?
      可能您对于自首是比较熟悉的,因为自首的话,那么相应的刑罚会在一定的基础之上进行减轻。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当中的还包括一种缓刑制度。但是,缓刑是有一定的条件要求的,并不是所有的都可以使......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过期答辩状的基本结构是什么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过期答辩状的基本结构是什么?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


·国有土地使用类型具体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类型具体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与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


·证人什么情况出庭作证?
      证人什么情况出庭作证?证人出庭并不是必须的,新刑事诉讼法对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予以了强制性规定,因而如若法院要求传唤证人出庭,则一般其必须出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公......


婚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