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起诉要哪些东西?

  民事诉讼起诉要哪些东西?
  
  民事诉讼起诉要哪些东西?
  
  公民起诉应提交的材料是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起诉证据材料
  
  1、起诉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2、下列案件,原告应当附有相应的起诉证据:
  
  ①劳动争议案件、人事争议案件,应当提交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复印件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的复印件;
  
  ②按照管辖协议起诉的案件,应当提交书面管辖协议复印件;
  
  ③提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要提供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不成的调解书,所花费的费用单据等证据材料;
  
  ④离婚案件,需提交结婚证、有子女的提交出生证或户口证明。属事实婚姻的,需提交住所地基层组织的证明。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中否破裂的证据;
  
  ⑤合同类案件,需提交合同书及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⑥其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起诉证据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授权委托书
  
  1、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起诉费证明
  
  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起诉的实质要件是】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综合上面所说的,民事诉讼是必须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缴纳相关的材料和手续,而且这些材料都必须要合法、合理、真实有效,这样法院才会受理,只要交齐之后,法院就会在七日之内给予答复,所以,在决定要起诉的时候一定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和证件,这样才会更快的办理。
  
  
  
总结:民事诉讼起诉要哪些东西?民事诉讼起诉要哪些东西?公民起诉应提交的材料是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主要证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农村宅基地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解决农村宅基地继承的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沟通协商,去寻求村里有地位或者村官和法律的帮助。农村的宅基地不是独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在法律上对农村宅基地也没有非常完善的法规。可能对有些......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如何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如何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劳动派遣用工属于一种新兴的用工方式,此时劳务派遣单位也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我们称之为劳务派遣合同。那么实......


·一、工龄的计算有哪些?
      一、工龄的计算有哪些方式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这个工作时间与劳动者所享受的福利是息息相关的,如劳动者的年休假,医疗期,甚至是......


·异地女方迁户口流程是什么
      流程:1、拿当事人的结婚证,到居委会开个户口接手证明。2、拿接手证明到女方居委会(派出所)开户口转移手续。在到男方处上户口就行了。(须要,结婚证、户口本、男方户口接手证明、身份证)复印女......


·哪些情况下协议离婚有法律效力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之后,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但离婚协议书也要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才是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通常在哪些情况下协议离婚有......


·离婚后孩子给男方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孩子给男方抚养费怎么办?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


民事诉讼起诉要哪些东西?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