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名誉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构成要求的主要内容
一、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指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主要包括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名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精神损害往往是直接受到的损害,财产损失则是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上的损失,也成间接损失。这两种损害,有时同时具备,但更多的时候只具备精神损害。但是,这两种损害,不论是同时具备,还是只有精神损害,具备其中之一者,既造成了损害的事实。
二、行为具有违法性
名誉权是公民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对于公民的名誉权任何人都负有法定上的不作为义务。只有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以积极的作为方式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其侵害行为才具有违法性。《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权。因此只要有人用侮辱,诽谤等方式对他人的名誉进行了损害,就是违法行为,而我认为该不法行为只能是积极地作为,不可能也不会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因为公民权的实现,只要求他人不加损害,并不要求他人的积极协助即可实现。
在客观上行为人实施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主要有三种:暴力侮辱,指对受害人使用暴力或用暴力相威胁,而使他人的名誉受到侵害;语言侮辱,即用侮辱性的言词对被害人进行嘲笑、侮辱,使被害人当众出丑。文字侮辱,即通过文字,图形等对他人进行侮辱,用以降低他人的人格。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中,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内在必然联系。如果受害人的名誉被侵害,与侵害人的侵害无关,或者侵害人尽管实施了侵害行为,但没有给任何人造成名誉上的侵害,则行为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间接地因果关系,一般不予考虑。但是,在名誉侵权行为中,由于侵害名誉权造成的损害主要是精神损害,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都是通过无形的、间接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对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就不能拘泥于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一般说来,只要侵权人的行为是违法的,且有过错,即便是间接损失,也应看做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有过错
行为人有过错是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的,就是具有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于发生了损害他人名誉权的后果。
在通常情况下,利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犯他人名誉权多是故意的,因为侵权人都是想以此来达到贬低他人人格,损害让人名誉的目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还存在一种属于“不明真相”的过失。例如上面所举案例的中的第一例,当侵权人不符合实际的消息投书报社时,编辑由于没有深入实际进行调查而信以为真,登报扩散了这种消息,也应认为是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只不过是一种过失行为。根据民法理论中的过错责任原则,过失同样应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诉,侵害名誉权构成要件应该包括:已经发生损害的事实、损害行为已经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关联、侵权人有过错。当您的名誉权已经被发生侵害时,可寻求专业的律师为您提起有关的侵权诉讼,保护您的名誉,维护您的合法利益。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方面的法律常识,欢迎您直接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满意的答案。
总结:侵害名誉权构成要件有哪些?侵害名誉权构成要求的主要内容一、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指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知识产权申请费用有哪些
知识产权申请费用有哪些?网上常说的“提倡正版,拒绝盗版”中的版权就是知识产权一种,包括人们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等,都属于知识产权。所谓的知识产权其实就是人们的智力劳动成果。为了保护自......
·民事诉讼诉讼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一、民事诉讼诉讼代理人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一定权限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被代替或被协助的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一定权限"又称为诉讼代理权限,即诉讼代理人......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括哪些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括哪些一、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括哪些1、企业完成过本类特种工程2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2、企业具有相应的特种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
·非法集资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现在网络理财平台很多,有的平台给出的回报率很高,这样就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近年来,公安机关查处了一大批类似案件,公安机关调查结束后,会已送检察院处理。那么,非法集资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一、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但购买了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屋,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索取赔偿......
·法律上巡回审判的含义是什么
巡回审判的含义是什么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自己的辖区内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采取巡回流动的方式,选择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或其它方便群众诉讼的地点开庭审理民事案件的一种......
侵害名誉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