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校园高利贷违法么,有什么法律规定?

  校园高利贷违法么,有什么法律规定? 一、高利贷的基本介绍
  高利贷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
  昔日主要在街市放数,街市档口无论肉档菜档,遇有赌输钱,或周转不灵,便向“大耳窿”借钱,正所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债仔有档口在街市,每日也要做生意,不怕走数,照借如仪。昔日钱银交易,大银码多数用“大头”(银元),小数目为“铜板”(铜仙),高利贷者收数后,多数将银元、铜仙之类塞在耳窿,日子有功,久而久之把耳窿也撑大,故称为“大耳窿”。经济史学者通常会按照如下方式定义高利贷:选定一个“我们觉得合适的”数字,比如20%的年利率,然后把利率超过了20%的任何借贷定义为高利贷。这样的定义从字面意思上看并没有错,因为超过20%的利率的确比较“高”。
   二、校园高利贷违法么
  高利贷本市社会上常有的民间借贷现象,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高利贷已经开始进入校园了,也就是所谓的校园高利贷,校园高利贷的利息也是相当的高,大部分学生在借了校园高利贷的情况下,因为高利息的原因,无力偿还所贷的本金以及利息,最终走上法律途径。而校园高利贷到底是不是合法的,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分析一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2、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讲述的关于校园高利贷违法么的相关问题,从上面的分析来看,校园高利贷是一种违法行为,在中国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只要利息超过年利率的36%就算是无效的,也就是说是违法的借贷行为。因此,校园高利贷是一种违法行为,我们在这里也提醒一下我们的学生们,不要轻易相信民间借贷,因为那只会让自己得不偿失。
  
  
  
总结:校园高利贷违法么,有什么法律规定?一、高利贷的基本介绍高利贷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为了使一切合法化,办理营业执照是必须的一个
      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为了使一切合法化,办理营业执照是必须的一个程序。营业执照是进行生产经营的一个合法依据,换句话说,若没有营业执照,那一系列活动就是不合法的。您应该比较关心的是,营业......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加班工资怎样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加班工资怎样计算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


·结婚八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结婚八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对于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法院的处理原则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1)......


·可以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具体是指哪些
      可以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具体是指哪些一、可以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具体是指哪些?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离婚可以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离婚可以吗?交通事故后可以离婚,离婚和交通事故无关,离婚的方式包括: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


·误工费的确定
      误工费的确定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一)误工时间。指受害人因受伤害而耽误工作的时间量。误工时......


校园高利贷违法么,有什么法律规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