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交通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噪声的污染源有很多,我们经常发现,住在交通要道的周围的居民就会发现交通噪声污染是非常严重的,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给居民的身心健康带来危害,近几年国家也在大力的整顿之中,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那么交通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交通噪声
  
  交通噪声是主要指机动车辆在市内交通干线上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其他运输工具,飞机、火车、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如飞机、火车、轮船等)在飞行和行驶中所产生的噪声。
  
  常见的交通噪声问题有机场噪声、铁道交通噪声、船舶噪声等噪声问题。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二、交通噪声特点
  
  1、排气噪声
  
  排气噪声是汽车的主要噪声源,它通常让其他噪声要高10~15dB(A)。排气噪声主要是由发动机排气阀周期性开闭所产生的压力脉冲激发气流振动而产生的,噪声能量主要分布在200Hz以下的低频区。
  
  汽车车辆的排气噪声的大小与发动机转速和负荷情况有关系。发动机在不同转速下其排气噪声的差别很大,转速增加10倍,其排气噪声级增加45dB(A),即排气噪声声强与转速的4.5次方成正比。发动机有负荷时,由于排气压力的增加,排气噪声也要增加,据测定,车辆在全负荷时,其排气噪声要比空负荷时高出15~20dB(A)。
  
  2、发动机噪声
  
  内燃机机壳噪声是由于机械力作用和气缸中气体受压缩并燃烧产生的气体压力作用在活塞与气缸壁上而产生的,两者都能引起发动机外表面振动而辐射噪声。内燃机噪声和它的燃烧方式、发动机结构、转速、排量、负荷等因素有关,其中,燃烧是主要的噪声源。
  
  3、轮胎噪声
  
  当车速达到50km/h以上时,轮胎噪声就显得很突出了。轮胎噪声是一种高频性噪声,主查由轮胎花纹和路面之间互相挤压空气所产生的。其中轮胎花纹形状是影响轮胎噪声的重要因素。横肋状花纹噪声较大,竖肋状花纹噪声较小,轮胎噪声变动范围是相当大的。
  
  三、交通噪声排放标准
  
  交通噪声的评价有几种表示方法:
  
  ①百分声级。常用的有A声级的统计值L10、L50、L90。如L10表示有10%的时间超过这一声级,L50相当于交通噪声峰值的平均。
  
  交通噪声
  
  交通噪声
  
  ②等效声级Leq。对于正态分布的交通噪声如d=L10-L90,则
  
  ③昼夜等效声级Ldn。将夜22时到早6时所测得的各声级值均加10分贝后,同早6时到夜22时所得的各声级值按能量平均,求出Ldn。④噪声污染级Lnp。
  
  ⑤交通噪声指数TNI。TNI=L90 4d-30。单位都是分贝。
  
  当车流量V(辆每小时)大于1000,平均车速为S(公里每小时)时,在距交通干线的中心线d(米)处的交通噪声,可按下式计算:
  
  L50=11 10 lgV-10 lgd 20 lgS
  
  也可以计算单个车辆的运行噪声。设测点距地面1.2米,距交通干线的中心线15米处,考虑发动机与轮胎噪声的总和并对大量的车辆予以平均,对于卡车:
  
  LA=83.6(S<48公里每小时)
  
  交通噪声
  
  交通噪声
  
  (S≥48公里每小时)对于小客车:
  
  等效声级Leq的计算方法如下:
  
  Leq=10 lgV 22 lgS Δt Δd Δw C式中△t为卡车所占的百分数的修正值;△d为测量点和交通干线中心线的距离变化的修正值;△w为道路宽度的影响;C为常数
  
  以上文章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关问题的解答,初次之外,还有交通噪声的特点,从文章之中我们知道,交通噪声的特点有排气噪声,轮胎噪声和发动机噪声,由这些组成交通噪声,行文至此,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的知识,欢迎点击下面的延伸阅读部分。
  
  
总结:交通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在我国,噪声的污染源有很多,我们经常发现,住在交通要道的周围的居民就会发现交通噪声污染是非常严重的,影响了居民的正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单位试用期辞退员工用赔偿吗?
      单位试用期辞退员工用赔偿吗一、单位试用期辞退员工用赔偿吗?试用期辞退员工是不需要赔偿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对于老人走了房产谁继承?
      对于老人走了房产谁继承?一、对于老人走了房产谁继承?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


·先亡故子女有无继承权?
      逝去子女有没有继承权要看具体情况:孙子女作为子女的子女,在子女先于老人去世的前提下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只能继承子女的继承份额。但是,这是建立在老人生前未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


·交通肇事伤好了不出院怎么办?
      交通肇事伤好了不出院怎么办?一、交通肇事伤好了不出院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伤好了不出院肇事者可以要求其出院,协商不成,拒付医药费,让对方到法院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赔偿。交通事故当中......


·一方收取财物的是否是重婚罪一方收取财物的一般不构成重婚罪
      一方收取财物的是否是重婚罪一方收取财物的一般不构成重婚罪,除非在收取财物的同时构成重婚罪的要件。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


·手机网络麻将赌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手机网络麻将赌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无论是在手机上还是其他的平台,只要是实施了赌博行为之后,并且达到一定的标准之后,就属于犯法行为。打麻将纯粹娱乐是不会受到处罚的,除非参与赌钱,会......


交通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