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前的抚养费怎么确定数额标准
孩子的吃、穿、住、行都需要一定的费用,这是孩子成长所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了。当父母双方不论因为何种方式离婚,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仍然需要承担的。据我们了解,大多数夫妻都会选择协商的方式来解决抚养费的问题。那么,判决前的抚养费怎么确定数额标准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仔细介绍一下。
一、判决前的抚养费怎么确定数额标准
抚养费可由夫妻双方协商约定,约定不成可由法院进行判决。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虽然在个案中会有地区和经济水平上的差异。
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采用两种方式支付抚养费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如果夫妻双方是很容易商量并且达成意见的,便可以采取这种方式来解决纠纷,这样不仅能够减少纠纷解决的时间问题,同时还能够节约金钱,维护双方之间的情谊。但是,法律是最客观公正的,通过这个途径来解决也是有其优势的,您可以综合考量作出决定。
总结:孩子的吃、穿、住、行都需要一定的费用,这是孩子成长所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了。当父母双方不论因为何种方式离婚,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仍然需要承担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工伤认定失败不能医保是否有规定?
工伤认定失败不能医保是否有规定?如果工伤认定结果是不予认定为工伤,在没有第三方责任方的情况下是可以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费得多少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费得多少1.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
·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如果个人的身体或财产受到了侵犯,为了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对方对自己的伤害进行赔偿。从对个人伤害的对象来区分,可以将赔偿分为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虽然它们两者在一定程度......
·一审结案还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吗?
一审结案还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吗?一审结案还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吗?一审错过笔迹鉴定举证期,二审不可以鉴定。【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
·大学生贫困证明范本
大学生贫困证明范本助学贷款的办理,可以很方便的帮助一些贫困家庭的学生顺利的完成学业,是一项很好的政策。而在我们进行办理助学贷款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开具贫困证明的。那么,大学生贫困证明......
·反担保成立的前提是什么
反担保成立的前提是什么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
判决前的抚养费怎么确定数额标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