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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民事官司

  如何打民事官司
  
  随着国家法律制定越来越完善,人们对法律越来越了解,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您都会用法律来为自己讨回公道。必然会涉及到打官司,可是有很多人又对打官司的流程不是很了解,我们只有对流程有相对的了解才能对这场官司胸有成竹,那么律师 我们就和您聊一聊打民事官司的流程吧
  
  一、一审
  
  1、起诉
  
  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不符合立案条件
  
  裁定不予受理
  
  裁定驳回起诉
  
  不服
  
  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3、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4、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5、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6、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7、上诉
  
  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8、二审审理
  
  维持原判
  
  改判
  
  发挥重审
  
  宣判后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二、二审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3、上诉的判决
  
  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
  
  改判
  
  发回重审
  
  宣判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
  
  申请再审
  
  4、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民事官司的基本流程就是起诉、立案审查、受理后、排期开庭、开庭审理、达成调解协议或判决(如果没达成协议则需在向上级人民法院起诉)。不同的情况官司的难易程度不同,如果你现在正处在民事官司的漩涡中,或者即将陷入民事官司请和平台的专业律师联系,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服务,为你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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