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死缓犯符合条件可以假释吗
普通死缓犯符合条件的可以假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也不能直接适用假释,只有在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之后,具备了假释的条件才可以适用假释。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死缓?
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
(一)民愤不是极大的;
(二)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三)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
(四)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
(五)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
(六)犯罪分子出于义愤而杀人的;
(七)其他特殊应当留有余地情形的。
三、死缓期满如何处理?
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指阻止他人进行严重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其实死缓犯在通过这两年考验期的考察以后,被减为无期徒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对于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讲,也并不是绝对没有假释的条件,可如果在假释考验期内又故意犯罪的,或者是因为故意杀人、强奸等被死缓,就不能假释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
·离婚诉讼地怎么选择才可以
离婚诉讼地怎么选择才可以离婚诉讼地的选择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
·一般交通事故多久报案最好
一般交通事故多久报案最好应该立即报警。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作出......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文书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文书范本是怎样的?建筑工程队要承包一个项目进行施工,就需要与业主签订一份承包合同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保证各种的合法权益......
·别人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一、别人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1、协商处理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
·抽逃出资只能追究一次吗?
抽逃出资只能追究一次吗?一、抽逃出资只能追究一次吗?抽逃出资的责任只能追究一次的,当债权人已经提出此类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在抽逃出资......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几个月?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几个月?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是不能超过六个月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
·建设土地使用证哪里办理?
建设土地使用证哪里办理?这些年,我国的经济迎来了很大的发展,国内很多大城市也跻身于世界大城市之列。土地的扩展,是大城市发展的基础,在这些土......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要提前多久?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要提前多久?(1)、没签合同辞职需要提前说吗单位没有订立合同并没有缴纳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30天,可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