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普通死缓犯符合条件可以假释吗

一、普通死缓犯符合条件可以假释吗?
  
  普通死缓犯符合条件的可以假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也不能直接适用假释,只有在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之后,具备了假释的条件才可以适用假释。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死缓?
  
  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
  
  (一)民愤不是极大的;
  
  (二)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三)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
  
  (四)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
  
  (五)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
  
  (六)犯罪分子出于义愤而杀人的;
  
  (七)其他特殊应当留有余地情形的。
  
  三、死缓期满如何处理?
  
  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指阻止他人进行严重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其实死缓犯在通过这两年考验期的考察以后,被减为无期徒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对于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讲,也并不是绝对没有假释的条件,可如果在假释考验期内又故意犯罪的,或者是因为故意杀人、强奸等被死缓,就不能假释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


·离婚诉讼地怎么选择才可以
      离婚诉讼地怎么选择才可以离婚诉讼地的选择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


·一般交通事故多久报案最好
      一般交通事故多久报案最好应该立即报警。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作出......


·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多个债权人对一个
      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一)从生效法律文书上分两种情况:1、多份法律文书;2、一......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文书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文书范本是怎样的?建筑工程队要承包一个项目进行施工,就需要与业主签订一份承包合同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保证各种的合法权益......


·别人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一、别人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1、协商处理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


·抽逃出资只能追究一次吗?
      抽逃出资只能追究一次吗?一、抽逃出资只能追究一次吗?抽逃出资的责任只能追究一次的,当债权人已经提出此类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在抽逃出资......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几个月?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几个月?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是不能超过六个月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


·建设土地使用证哪里办理?
      建设土地使用证哪里办理?这些年,我国的经济迎来了很大的发展,国内很多大城市也跻身于世界大城市之列。土地的扩展,是大城市发展的基础,在这些土......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要提前多久?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要提前多久?(1)、没签合同辞职需要提前说吗单位没有订立合同并没有缴纳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30天,可以要求......


·买房子涉及到所有权的变动,而像房子这样的不动产,在我国采取的
      买房子涉及到所有权的变动,而像房子这样的不动产,在我国采取的是登记主义,即需要办理了过户登记之后,那么才能取得所有权。而在进行过户的时候,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