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女儿和儿子有同等的继承权吗?

女儿和儿子有同等的继承权吗?1、根据《继承法》第九条的规定,儿子和女儿是有同样的继承权的,在法定继承中,子女和父母、配偶一样都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儿子和女儿是一样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尽到较多抚养义务等,儿子和女儿继承的遗产份额应该是一样的。同时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老人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老人财产在儿女间的分配是以老人的意见为中心的。2、根据《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根据《继承法》第九条的规定,儿子和女儿是有同样的继承权的,同时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老人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老人财产在儿女间的分配是以老人的意见为中心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关于继承顺序的规定:1、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4、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5、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1、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2、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3、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子女有不赡养复父母的行为,那么父母可以取消其继承权.另外,父母也可以调整制遗产的分配,只要其动机不在与性别歧视并且要对不能自理的子女留有适当的分额.
  在法定继承中,子女和父母、配偶一样都是作为第一顺序继知承人,也就是说,儿子和女儿是一样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尽到较多抚养义务等道,儿子和女儿继承的遗产份额应该是一样的综上所述,公民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立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不赡养父母的子女,可以取消其继承权,法定继承中,儿子和女儿继承权是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被打伤单方司法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目前社会生活中有许多人总会因为自身的各类纠纷引起矛盾,尤其是矛盾恶化后会产生一些不良社会影响。比如说,有一些人就因为经济纠纷相互动手,导致个......


·一、起诉离婚必须要去当地法院吗还是户口所在地?
      一、起诉离婚必须要去当地法院吗还是户口所在地?单方要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根据我......


·逃税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逃税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湖南省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有哪些?
      缴纳五险一金是法定义务,因为它可以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既然五险一金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


·担保合同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担保人其实和合同的履行是有着很大的关系的,当然作为担保人的身份肯定是希望双方在合作和交易的过程当中能够正常的履行合同当中的条款。但是如果真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核对笔录的权利吗?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核对笔录的权利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核对笔录的权利,讯问笔录是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证据,它可能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结果,对定罪......


·无证驾驶撞人轻伤逃逸有刑事责任吗?
      无证驾驶撞人轻伤逃逸有刑事责任吗?交通安全事故一直是人民关心的焦点,近年来国家也在这个方面实行更为有效的监督,旨在维持社会交通安全,构建和谐......


·怎么才算企业名称侵权行为 一、怎么才算企业名称侵权行为?
      怎么才算企业名称侵权行为一、怎么才算企业名称侵权行为?第一,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名称权定自......


·如果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如果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
      如果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一、如果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1、工伤认定中心提醒,依据《工伤保险条例》14条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离婚转移财产诉状应该怎么写
      离婚转移财产诉状应该怎么写?1、标题。须注明为《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有两种情形:一为自然......


·社保对除名的规定
      被公司除名,就是开除,除名了劳动关系不存在了,待遇自然也就不存在了,但是社保仍然还是你的,这个谁也除不了。可以个人身份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